在一些人的意識中,“城管”幾乎被等同于暴力的代名詞。可是,以溫柔勸導為主要執法手段的“媽媽城管”們在執法中被執法對象白眼、刁難不說,“媽媽城管”胡一敏還被打傷。于是有人說,溫柔勸導為特征的文明執法不適宜當下的城管工作。那么,事實果真如此么?
細讀新聞我們便可以發現,成都出現的“媽媽城管”們并非那些享受正式編制的城管隊員。她們的工作性質其實更類似于一些十字街口、公交車站常見的交通協管員。只不過,交通協管員不會去做處罰違規司機等只有交警才能施行的執法行為,而這些不占編制的“媽媽城管”們卻承擔了城管所有的工作。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她們在執法過程中受到執法對象的白眼、嘲諷甚至刁難在所難免。
更何況,盡管“城管媽媽”在執法中盡量采用溫柔、禮貌的方式,但是城管工作和小商小販之間固有的矛盾并沒有就此消失。因此,溫柔勸導也好,鞠躬敬禮也罷,終究還是會損害到小商販們的利益。只不過那些小商小販們在野蠻執法面前只能無奈地把憤怒埋在心里或者暴力反抗執法,在文明執法面前顯露自己真實的情緒也是人之常情。
但是,要解決城管工作面對的難題,否定、放棄文明執法,重拾嚴厲執法、甚至任憑暴力執法充斥城管工作,是個沒有出路的死胡同。要解開這些問題之“鎖”,只能繼續完善文明執法方式,并及時打造一整套能夠有效解開這些問題之“鎖”的配套“鑰匙”才行。諸如強調城管工作的社會服務性質等都是可行之舉。(張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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