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望工程20周年之際,本報采訪了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首任秘書長徐永光和現任常務副理事長顧曉今,聽聽他們對希望工程運行及公益事業發展的思考。
創辦之初曾被懷疑是個騙局
記者:青基會一創辦,您就到了這個機構。當時,中國的公益事業還處于起步階段,主動的公益意識不強,你們是怎么樣籌到善款的呢?
顧曉今:1989年青基會剛剛創辦,人們在觀念上習慣于政府主導,依賴單位。青基會是共青團中央下屬的,當時也有人提出可以讓團中央發個號召,讓每個團員捐兩塊錢,那也不少了。但是,我們堅持不依賴行政動員,通過民間力量來籌資。這一觀念現在大家習以為常,但當時正是青基會開創了這一先河。
一開始,我們買來《郵政編碼大全(工業企業卷)》,一個個發信。我們工作人員也就七八人,我記得發了13萬份募捐信出去。當時上班就寫信封,下了班還帶回家讓家人幫忙一起寫。募捐信還是有一定效果的。但是發信募捐效率太低,一封信成本大概要兩毛,也不少,而且有的收到信的人還到公安局舉報,懷疑這是不是一個騙局呢。
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呢?后來,徐永光秘書長想到:到人民日報登公益廣告!1991年5月25日人民日報7版刊登了“希望工程——為救助貧困地區失學少年募捐”的廣告,人民日報的公信力與發行量為我們打開了局面。沒有先例可循,青基會摸著石頭過河,開創了很多做公益的新辦法。“1(家)+1助學行動”,一對一的結對資助,滿足了資助人的成就感,項目獲得極大成功。這一做法一直到現在很多公益組織還在借鑒。
記者:青基會并不是中國最早的公益組織,但是因為希望工程的規模與知名度,20年來不僅改變了千千萬萬失學兒童的命運,更是啟蒙乃至引領了中國公益事業。您覺得它的示范作用除了在籌款和項目運作方面,還體現在哪?
顧曉今:青基會對推動社會領域制度環境的改善發揮了積極作用。《公益事業捐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在制定過程中,希望工程和青基會成為最重要的研究案例。
舉個例子,在相當長一段時間,按照規定基金會是不得從捐款中列支管理成本的,如此一來,像青基會這樣沒有財政撥款的基金會就存在生存危機。而事實證明,社會公益項目的管理是需要成本支持的。2002年,青基會借鑒國際經驗,在中國首家推出管理成本社會公約制度,即和捐贈人約定,并通過媒體公告:捐款中的10%將用于希望工程的管理和服務費用。這個制度逐步得到社會的理解和認可,也迅速被其它民間公益組織所借鑒推廣。2004年,國務院新的《基金會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開始允許在捐款中列支管理費用。
過去20年中,中國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出現了“爆發式增長”,個人公益意識、企業公益意識以及社會組織公益意識都開始崛起。作為國內最大的非政府社會項目,希望工程在推動行業內組織建設、內部治理、激發公益意識、動員民間力量等方面起到了巨大推動作用。現在好幾個大的基金會的秘書長都是從青基會出去的,青基會成了中國公募基金會組織的“黃埔軍校”。包括青基會在內的公益組織,已經培育起一個新職業。以前,我們填“職業”一欄時,都找不到對應的,只能寫“其他”。現在社工師的職業資格考試都開展兩年了。
完善制度,戰勝八大“隱患”
記者:希望工程獲得巨大成功的同時,也曾面臨信任危機的考驗,比如香港《壹周刊》質疑善款失蹤一案。在制度建設等方面,你們有什么樣的體會?
徐永光:有一天我看到財務部摞得高高的匯款單,就感慨:如果我們管理不好,這匯款人每人一口唾沫,都能把我們淹死!《壹周刊》誹謗一案,我們勝訴了。但這件事讓我更深信“公信力是非營利組織的生命之根”。
我曾經講過,希望工程存在的“八大隱患”:沒有納入統一管理的募捐“體外循環”;借希望工程之名搞非法牟利的“假名營私”;不按管理規范辦事、另搞一套的“體制磨擦”;法律不完善帶來的“制度風險”;實施機構自己的“管理疏誤”;個別不負責任媒體的“中傷毀譽”;外界以偏概全的“失準評判”;道德風險導致的“自砸招牌”。每個隱患都是地雷,一不小心踩上就有引爆的可能。我們深知責任很重,戰戰兢兢,就像在天堂和地獄間走鋼絲,但是公眾對我們的期待是“萬無一失”。當然,在所有這些風險中,唯一能讓希望工程徹底砸招牌的就是最后一條,“道德風險”——機構負責人出現貪污腐敗。
不管是青基會內部的建章立制,還是國家對于非營利組織的規范,一直都處于不斷完善的過程。比如,我國民間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長期無章可循,無奈套用叫做“統收統支”的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如果把制度比作一件衣服的話,你猶如穿著一件根本不是自己的衣服。因為衣服不合身,你一舉手一投足可能掙開了哪條線縫,那就成了不合“規范”。這樣的制度風險,讓中國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做事越多風險越大。新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按照國際會計準則,根據我國實際,吸收了歐美國家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經驗,在某些方面比國外同類制度還要先進。好的制度,幫我們降低了風險。
再造公益運行鏈刻不容緩
記者:您現在還在南都公益基金會任秘書長,繼續從事公益事業。您認為現階段中國的公益事業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和努力的方向是什么?
徐永光:最近我經常講中國公益行業內部合作,還有公益運行鏈的再造。什么叫公益運行鏈?在公益的行業當中,有一部分的機構是做服務的,各個領域都有,教育、文化、兒童、婦女、殘疾人、老人、環境保護等。還有一部分的機構是提供資金的,包括公募基金會、非公募基金會、企業等,還有一些機構是從事中介服務的,作為支持性的機構,這樣構成了公益運行鏈。
美國在1887年,就出現了公募基金會。當時在美國的丹佛市有很多的慈善公益機構,他們紛紛向企業募捐,企業說不行,這么多機構找我,我招架不了,你們聯合起來勸募,一個人來找我,我給錢之后,你再拿去分給服務機構,形成完整的公益運行鏈。
但是在青基會成立的時候,公募基金會都是依托政府的。當時基金會的成立是出于彌補政府對于公共投入的不足。基金會向社會要錢以后怎么落實?還是通過政府系統落實的。
汶川地震捐款的使用大多都通過政府落實了。為什么?就是因為民間公益運行鏈條是斷裂的。世界上大多國家是政府購買民間組織的服務,中國是相反的,中國是民間組織購買政府的服務,社會捐款使用的時候,干活的都是公務員。所以760億的汶川地震捐款給中國的公益行業的就業沒有帶來多少貢獻,因為都是政府在干活。
所以,公益運行鏈的再造對接,公益資源的優化配置,我覺得是當前最迫切的議題。
希望工程新目標(鏈接)
中國青基會秘書長涂猛介紹,上世紀90年代希望工程在公益項目中一枝獨秀,如今各類公益組織百花齊放,公益組織的發展環境也發生了很大變化。青基會面對新形勢調整了自己的發展戰略。他們將自己的核心目標確定為:更接近受益人,更具影響力,更高服務品質。除了傳統的資助項目,他們的戰略目標之一是建設一個開放的組織,將社會功能目標從“創辦一流基金會”,提升為“成為行業發展的推動者”。
針對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受教育的問題,青基會提出“希望工程進城”,關愛流動兒童。青基會提供的不僅僅是資助,也促進城市創造公平的受教育環境。比如,青基會規定,必須是所在城市不收取“借讀費”的農民工子女才能受希望工程的資助,這對城市管理者形成一定的影響。
比起傳統的資助,現在青基會更強調“助人自助”,就是讓受資助的人獲得自我發展的能力。比如,青基會為受助大學生牽線,讓他們到企業勤工儉學。鼓勵受助大學生成立社團,尋找需要幫助的社會服務項目立項,向青基會申請資金,去解決問題。
10月19日,青基會召開第六屆理事會。理事們也在討論青基會和希望工程未來的路怎么走。涂猛介紹說,大家認為,在做好傳統項目的同時,青基會應該在公益組織中整合資源開展項目合作,推動行業合作和社會建設、支持草根組織方面將繼續發揮自己的作用,這也是我們工作重點之一。(黃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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