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南山等人大代表起草《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昨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昨日提交本次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醫院室內區域、幼兒園、中小學、公交工具等多個公共場所被列為禁煙范圍,在禁煙區域吸煙可處50元罰款,向未成年人和呈明顯懷孕狀況的婦女售煙的,可處1000元罰款。
餐廳劃定吸煙區 不是全禁區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昨日提交本次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委員周國生向常委會作審議意見的報告。
由蘇晉中、鐘南山等13名市人大代表聯名提交的原草案中規定:擁有100個以上餐位的室內餐廳和擁有50個以上餐位的使用空調設備的室內餐廳部分區域為禁煙場所。
周國生表示,在審議該條款時有意見認為,“二手煙”的危害不會因為餐廳餐位數量的多少而有太大差異,因此按照餐廳配備的餐位數量來確定其是否要設置吸煙室或者吸煙區,缺乏合理性。因此,昨日提交審議的《草案》已刪去了該條款。修改為“歌舞娛樂游戲休閑場所以及餐廳和旅館可以設置吸煙室或劃定吸煙區,除此以外的其他室內區域禁止吸煙。”
未禁止孕婦和未成年人吸煙
原草案禁止孕婦和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吸煙,禁止孕婦在場時吸煙,禁止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在其學生在場時吸煙。有意見認為,孕婦和未成年人吸煙是其個人的權利,如果其不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不造成二手煙危害,就不能限制其吸煙的權利。因此,此次提交審議的《草案》中刪除了禁止孕婦和未成年人吸煙的條款。“能否吸煙關鍵看所在場所是否禁止吸煙,而不在于有什么特定的人在該場所,并且婦女懷孕初期并非一般人一眼就能判斷,因此《草案》中也刪去了這兩款。”周國生說。
《草案》還規定,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者如果未在禁煙場所或禁煙區域設置明顯的禁煙標識,或在禁煙場所或區域(室)放置煙具和附煙草廣告的物品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其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被處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草案》禁止煙草制品生產者、經營者派贈煙草制品。違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派贈單位處以10萬元的罰款。“因為派贈煙草制品具有隱性廣告的特性。”周國生解釋說。
誰來罰?
愛衛會委托城管
城管說此舉不宜
誰是控煙工作的主管部門?原草案中規定,市愛衛會為全市控煙的主管部門,但由于該部門無執法隊伍,因而由其委托市城管局綜合執法隊伍對違法吸煙行為進行處罰。在草案征求意見的過程中,市城管局提出,市愛衛辦不具備委托處罰的主體資格。而且,市城管局的行政處罰權來源于國務院或者省政府的決定,而省政府并未將衛生管理的處罰權納入綜合執法范圍,因此,不宜委托城管局進行控煙執法。
根據相關建議和香港、上海的經驗,《草案》規定,衛生、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文化、體育、旅游、交通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各自管轄的公共場所控煙工作進行監管,例如醫院、學校、影劇院、機場、港口等。
在禁止吸煙場所和禁煙區域內吸煙或攜帶燃著的卷煙、雪茄煙或煙斗的,經勸阻無效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可處以50元罰款。
向未成年人和呈明顯懷孕狀況的婦女出售煙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1000元的罰款。
“禁止未成年人和孕婦吸煙”條款被刪
理由:孕婦和未成年人吸煙是其個人的權利,如果其不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不造成二手煙危害,就不能限制其吸煙的權利。
十類禁煙場所
(一)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禮堂、會議廳(室)、辦公室、辦事服務大廳;
(二)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室內區域;
(三)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少年兒童活動中心的室內外區域;
(四)前項以外的各類教育機構及其他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室內區域;
(五)檔案館、圖書館、展覽館、科技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等各類公共場館的室內區域;
(六)商場(店)、書店、金融機構、郵電機構的經營場所、營業廳;
(七)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售票廳、設置在室內的站臺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內部;
(八)影劇院、錄像廳、音樂廳的室內區域,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九)體育館(場)的觀眾廳和比賽廳、各類健身場館;
(十)電梯及纜車內。
省政協委員建議
成立禁煙稽查隊
專抓違禁吸煙者
衛生廳答復待時機成熟提請立法
本報訊 (記者李棟 通訊員張其明)設立在同一建筑物內的吸煙區,暖氣、通風、空調系統的正常運行,會把二手煙霧傳送到整個建筑物中的每個角落,省政協委員提出“盡快禁止在我省公共場所吸煙的建議”。日前,廣東省衛生廳在給省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中表示,將盡快啟動各類公共場所和室內工作場所100%無煙工作計劃,逐步實現公共場所100%無煙環境,要求教育、醫療衛生單位、黨政機關、文明單位、衛生先進單位首先成為無吸煙單位。
實施行政處罰需要法律授權
省政協委員陳曦在提案中建議,對幼兒園、學校、醫院、兒童活動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等青少年比較集中的場所進行全面禁煙;并允許這些單位自行成立稽查隊,對違反者進行批評教育,甚至處以重罰(具體金額由物價部門規定,罰款統一上繳財政);同時成立稽查隊,在非全面禁煙的公共場所加大查處力度,對違反者進行批評教育和罰款。
對此,省衛生廳表示,根據省政府法制辦意見,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應當通過立法的形式來規定,并且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行政機關或組織來實施,其他單位均不得自行設立隊伍實施處罰。今后,省衛生廳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調研論證,待時機成熟,再按有關程序提請立法。
黨政機關應首先成為無煙單位
陳曦建議,禁止在各類媒體上刊登名為文化傳播事業廣告、實為企業旗下香煙產品廣告。省衛生廳回復說,將積極協調工商、廣電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煙草廣告審查力度,杜絕各類變相的煙草廣告。
省衛生廳還表示,將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要求教育、醫療衛生單位、黨政機關、文明單位、衛生先進單位首先成為無吸煙單位。(文遠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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