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等昨天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的工作意見》,要求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企業、街鄉、行業協會等單位建立基層勞動爭議調解機構,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這意味著,員工今后遇到不簽合同、不上保險、拖欠工資等勞動爭議都可在企業內部或街道解決。
據了解,目前勞動爭議案件持續大量上升,案件增長幅度超常持續,特別是集體爭議案件日趨突出,勞動爭議內容日益復雜,處置和調解難度加大。
根據《意見》,本市將指導企業依法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鼓勵和幫助企業自主解決勞動爭議;加快推進區域性調解組織建設,在市、區、街鄉建立調解組織,在產業園區、工業園區、高校園區等用人單位集中區域,加快建立區域性調解組織;積極推進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重點指導出租汽車、餐飲服務、建筑等勞動密集型行業建立行業性調解組織。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市形成包括企業調解、基層和區域調解、社會調解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記者代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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