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理事長、兩院院士周干峙在2009中國城市規劃年會上說,當前城市規劃工作要解決好兩個問題,一是行政干預過多,二是被開發商暗地操縱。
一個城市有高起點的規劃,起碼有兩個前提,一是讓市民參與;二是由懂規劃、了解這個城市政治、經濟、文化、歷史、人文、自然的規劃專家全面規劃。還要做到反復論證。規劃一經法定程序批準,就具有法規的權威性,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人不能隨意更改。
但現實中,我國許多城市規劃一直陷入“屁股決定腦袋”的尷尬境地。諸多城市規劃,往往缺乏民意的參與,缺少專業人士的主導,而是被一些地方長官和開發商所操縱,一些規劃師、設計師已經淪為“聽話”的繪圖員而已。這樣的城市規劃導致令人痛心的“通病”:一是“千城一面”。城市失去了特色和個性,失去了特有的歷史與文化。二是“攤大餅”。城市被“規劃”得支離破碎,面目全非。
在一些城市,城市規劃猶如某些領導手里的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一些地方政府領導剛愎自用,不懂裝懂,追求政績,盲目擴大城市規模,貪大求洋、急功近利,造就了諸多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短命工程”,甚至出現邊規劃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特別是,當官商勾結,城市規劃淪為權貴的附庸時,城市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戰略性和綜合性蕩然無存。
國際上發達國家的城市規劃大都持續性強,一管就是100年甚至更長,如曼哈頓的規劃是1811年做的,迄今未變;巴黎是1856年規劃的,到現在也沒有大的改變。
我國2007年就頒布實施了《城鄉規劃法》,但只有推行“陽光規劃”,落實“誰審批誰負責”,對城市規劃及調整實行公示、聽證等制度,讓廣大群眾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才能有效擺脫官員亂插手、房產商暗地操縱城市規劃的夢魘,使城市規劃真正造福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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