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9日下午,河南平頂山礦難已造成44人死亡,仍有35人下落不明。事故調查初步認定是違法違規生產。
這是一個正在停產整頓期間的礦井。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礦井所在區政府派駐了3名干部對該礦實行監管,每次只許5名工作人員下井進行通風排水等操作,而礦難發生時卻有93人在井下開采作業。
這是對所謂“監管”的一個絕妙諷刺,然而44人死亡、35人失蹤的巨大后果,使“諷刺”二字顯得過于輕佻,讓人無法回避這場禍難的控訴含義。
也許無論多么良好的安全防護,都無法杜絕礦難的發生,在世界上任何一個產煤區,百萬噸煤死亡率都沒有能夠達到0,然而,礦難在中國的發生率依然遠遠越過世界平均水平。據9月5日的新華社報道,近年來我國煤礦事故起數和死亡率均大幅下降,但百萬噸死亡率仍是美國等先進國家的30-50倍。
從被報道的情況看,嚴重礦難事故的頻度也確在降低。然而,觸目驚心的死亡仍在發生,而且我們不知道各項數據的迅速好轉到底是因為安全措施到位,還是因為此前礦難的發生過于輕易,只需稍稍用力,就可以收到好看的數據。
一直以來,我們已經習慣甚至麻木于聽到非法開采的事故,使得礦難的控訴對象基本上被引向了“黑心礦主”,他們的身份容易被鎖定為民營小礦的礦主。遼寧孫家灣礦特大瓦斯爆炸致死214人,表明民營小礦雖然問題更為嚴重,但國有煤礦也并非沒有重大問題。
我們已經很習慣于聽到缺乏監管的故事,礦難幾乎總是與監管不到位有關。現在,在這家停產煤礦里,派駐的政府監管人員就有3人,停產間允許的井下操作人數極為明確,但開采仍然非法和違規地進行。這樣的監管人員,必須為瀆職承擔法律責任。我們無法不控訴這樣的公職人員。然而無論如何,都無法挽回逝去的生命,法律正義仍然抵不了死亡的悲痛。
我們還無法明白,監管人員為何允許了停產企業的非法開采,這里面是否有收買,收買的價碼又有多高,我們無從知道。我們也不知道安全監管到底是一個“得罪人的事情”還是一個肥缺。無論如何,在監管人員的眼皮底下,近百人下井工作,他們不可能不知道。我們常常聽說“監管不留一個死角”,但是3個人還看不住一個井口,那需要什么樣的監管力量啊?我們還能不能夠指望安全規定起到作用,還有什么手段能避免無端死亡?
不是每一次違規開采都會爆炸,這也許是僥幸得以產生的原因,也是死亡得以孕育的種子。無論礦主也好,監管人員也好,大概就是這僥幸,葬送了工人性命。事故的發生率雖然很高,但事故在違規開采的次數中幾率一定還是很低,這使開采的利益變成了可能的“多方共贏”,私礦可以從中賭利,國有礦也可以從中賭利,監管人員也可以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降低礦難死亡率,我們無法寄希望于礦井的良心選擇,故而寄希望于政府監管。而平頂山礦難告訴我們,這樣的監管竟然不堪一擊。那么,問題出在哪兒呢?是簡單的責任心問題,還是監管體制的弊病,這需要一個解答。
□劉眉(媒體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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