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組織部近期將出臺六項制度,以制度創新推進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這是記者昨(20)日從全省干部監督工作會上獲悉的。
六項制度包括事前要報告、事后要評議、離任要檢查、全程要監督,到失察失誤要問責、違規違紀要追究,相互之間聯系緊密,補充支持,形成相對完整的監督鏈條。其中,《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辦法(試行)》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重在加強選人用人的過程監督和事前監督;《黨委(黨組)報告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和《縣(市、區)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重在加強選人用人效果的考核評價監督;《關于加強違規違紀選人用人問題查核工作的六條規定》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重在強化選人用人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和追究。
這些制度的研究制定主要把握了三點:一是著力突破干部監督的重點、難點問題,為解決責任追究難、“一把手”監督難提供了法規依據;二是調整完善干部監督的總體思路,既重視程序監督,更重視效果監督,進一步強化了對黨委(黨組)及主要領導選人用人行為的效果監督,進而促進過程的規范;三是努力形成有機銜接、相互配套的制度體系。
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即將出臺的這些制度將和已有的制度一道,構成較為完整的干部監督制度體系,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措施。(記者 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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