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溆浦縣環保局只有編制20多人,卻超編約80人;交一萬元,就可進環保局系統工作;上班很輕松,每周開一次會,值一天班,與領導關系好的,可以領基本工資不上班。對此,這個局的局長向長進卻說“很正常!”看起來,在溆浦縣,向局長等對這樣的事情,見怪不怪。
這件事情的是非對錯,不用多說。超編,肯定不對;進人收錢,肯定不對;領工資不上班,肯定不對。那么,為什么向局長的口氣還那么硬呢?他的底氣從何而來?
要回答這些問題,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或是記者作進一步采訪。不過,透過已經寫得頗為詳盡的報道,我們不難看出一點端倪——
首先,有“制度保證”。報道說,根據有關規定,環保局監察大隊及中隊屬于自收自支單位,并沒有明文核定其人數要求。也就是說,環保局有編制限制,下面的監察大隊、中隊卻沒有。還有,早在1999年就有規定:凡新進環保局人員每人須交1萬或兩萬元押金或集資款。向局長不過是照章辦事罷了,所以“很正常”。
其次,有資金保證。報道說,2005年、2006年是溆浦縣環保局進人的高峰期,這兩年之所以進人如此之多,主要是因為當地一家大型化工企業的排污費劃歸當地管理。環保局的錢袋子鼓了起來,對外,收得到排污費;對內,發得出工資獎金。養冗員,向局長養得起,所以“很正常”。
再次,有“組織”保證。向局長底氣十足,這一條最重要。請看湖南省環保廳監察室的調查結果:黃細珍、覃定剛、楊金花、羅素娟四人都是由當時的縣主要領導簽字,經環保局黨組集體討論同意調入或新進的。向局長說:“都是縣里分配過來的。”真是一語道破天機。這幾個光拿
工資不上班的主兒,有縣主要領導的簽字,有來頭;讓他們占著茅坑不拉屎,還是“黨組集體討論同意”的。向局長不過是執行上級和組織的決定罷了,所以“很正常”。
有時候,有個別人做一點違法違規的事,這并不可怕。可怕的,正是像溆浦縣環保局這樣,長年累月,上下一心,干著違法違規的事。其主要領導,非但不以為恥,還振振有詞,覺得“很正常”。這樣的集體行為,比起個別人的違法違規來,危害要大得多。
可以說,溆浦縣環保局任意超編的行為,已經嚴重污染了當地的用人環境,相信已經著手調查此事的湖南省環保廳監察室會依法認真處理。我們當然希望,這種行為在當地只是個案。可是,向局長的一句“很正常”,又讓人不得不懷疑,類似行為在溆浦會不會很普遍呢?要查清楚這個問題,光靠湖南省環保廳監察室,就不夠了。 (本報特約評論員李天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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