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發布上半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2.9%的消息后,果然又引發了一場板磚橫飛的“圍毆”。筆者在地方從事統計調查工作,雖然我所供職的單位不負責工資統計,但僅據我的了解,就一些網民強烈質疑的問題交換一下看法。
首先看平均工資的統計范圍。該數字不含私營個體,是一個最遭詬病的關鍵點。但是,所謂工資是一個計劃經濟時代延續下來的概念,當時只有國有、集體單位員工,后擴大的有三資、股份制等。理論上說,個體戶不算職工,但屬于從業人員;他拿的不叫工資,可以叫收入,他的雇工拿的是勞動報酬。如果看全民的收入,有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可以參考。國家統計局考慮要把私營企業納入統計,并研究個體戶是否納入的問題。我個人倒認為,這個指標應該就是一個過渡時期的過渡性指標。從現在起可以逐步弱化和淡化這個指標,代之以城鄉居民的收入指標。
有人提出應該刊發詳細分組。如果改革短時難以到位,我是贊成細化的。盡管國家發布的數據列出了最高的幾個行業和最低的幾個行業,并指出之間的差距,但這些內容還不能滿足公眾的需要。我認為,應該分出各主要行業,分出各不同地區,甚至可以從國民經濟各大行業細分到中小行業,使公眾了解具體的增長點在哪些行業和地區。
一些網民評論怒斥統計的是虛假數據,我理解他們說的“假數據”的含義是說這種“掩蓋矛盾和問題”的平均數不能真實反映實際。
在統計學的指標概念中,有絕對數和相對數;有平均數、中位數和眾數,各有各的用處。在今年我們部門招錄應屆畢業生時,我曾經對數以百計統計專業或相關專業的畢業生提了兩個問題。一是“有人建議在統計平均工資時剔除那些年薪千萬元的高管,因為他們不具代表性。你怎么看”?絕大多數人馬上指出,有意識地剔除一部分個體,那就不是平均數了。二是“有人提出用中位數替代平均數,你怎么看”?多數人指出,兩者各有各的作用,有條件可以配套使用。但如果全國數據是各級逐級匯總上來的,不通過大規模調查,難以掌握準確的中位數。
一個指標有一個指標的意義,但只是一定的意義,也只能說明一定的問題。多數情況下,平均數以下的部分是大于以上部分的�?傮w越大,差異越大,認為與自己感覺不符的人也會越多。即使差距不是太大,在平均數上的人或許在一邊“沒事兒偷著樂”,但沒達到的人難免就要義憤填膺。如果每個人都認為與自己感覺一致才是真實,那只有拿你自己的數字和你自己比,但這樣統計工作就沒法做了。同數以億計的職工相比,上萬留言的網民也還是少數。但我們應該想一想,目前平均工資的發布如果除了一個總數外,還列出了諸多行業的數據,這除了說明平均水平外,難道不也正是反映了存在的差異嗎?
在國際金融危機大背景下,怎么還會有平均工資12.9%這樣的增速?工資收入怎么不降反升呢?這也是許多人質疑的話題。我以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第一,國家發布的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幅同比已經下降了5.1個百分比,增幅下降的幅度是大于GDP的。第二,這個數據是在崗職工,有些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而下崗的人員,成為不在崗職工,而不在崗職工單有指標統計;第三,雖然有部分在崗職工減薪,但很多事業單位、機關的工資發放是比較穩定的。在這些單位工作的個人,工資是隨著工齡小幅持續上升的;第四,部分縣市自去年下半年以來陸續兌現工資改革方案,規范津貼補貼,還有部分有條件的省份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從一個比較長的時間看,如果我們承認多數人生活水平是提高的,那么其實際收入或者說是工資就一定是增長的。
本來,不同口徑的統計數據擺在那里,怎么用本是使用者的事情。但平均工資是稅前的工資,包括單位代扣代繳的養老、醫療、住房等個人帳戶的基金,有人認為,政府想讓這個數字高點兒,好讓個人多繳。其實,如住房公積金、養老基金等事項,政府、單位、個人都是按既定比例繳納的。平均工資越高,政府財政和企業繳納的也越多。一些地方政府叫苦連天,一些企業不堪承受。而如住房公積金等事項的實質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我們是愿意多拿多得呢,還是少拿少得?一些主管部門依據平均工資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工傷、交通事故理賠標準,這些標準是高好還是低好呢?當然,統計部門沒有因此就顛覆口徑范圍,就往高了碼數。但把理論上應該納入口徑范圍的內容都調整出去,數字是下來了,涉及群眾利益的一些基本保障都因此而降低,這難道是公眾所期待的嗎?(北京 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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