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個案鏈接:長沙:庸官是怎樣現形的
- 半月談記者 段羨菊 蘇曉洲
前不久,湖南長沙市召集全市所有副處以上領導干部,公開并講評了2008年度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結果,特別點名通報11名領導干部被評為基本稱職。包括長沙市建委副主任、瀏陽市副市長、望城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在內,除一名因安全事故受到過黨內警告處分外,其他10名均無硬傷。這11人全被誡勉談話,績效獎金全部扣除,市委組織部明確規定一年之內不得提拔使用,其中長沙市物價局一名副局長、民政局一名副局長被免職。第一次有這么多沒有硬傷的官員被評為基本稱職,長沙官場為之震動。“在長沙如果有人當官想混,肯定不好混了。”這是長沙市規劃局局長馮意剛在考核通報會現場的第一感觸。
長沙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績效辦主任肖良定說,長沙很多官員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因為通過制度化的考核,沒有硬傷也可能被評為基本稱職,那就等于說每個官員工作不努力都有可能被評上。
記者從長沙市委組織部了解到,長沙的做法已經獲得了中組部肯定。中組部《組工通訊》最近以《就是要讓干好干壞不一樣》為題發表評論,向全國各地組織部門推介長沙做法。
基本稱職官員現出原形,乃是長沙強力探索政府績效考核的結果。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是組織部門對領導干部年度履職情況的四種描述。長沙市有近900名在崗處級官員,評定為不稱職者一般皆因違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碌碌無為的官員盡管客觀存在,但組織部門年度考核評定往往難以將其評為基本稱職,主要原因是缺乏一套比較科學、可具體操作的制度,把一個沒有硬傷的官員評為基本稱職,好像是市委、組織部或者某個人在跟誰過不去。在長沙,2005年度基本稱職只評了2人,其中一人還有硬傷,2006年度基本稱職則為零。
為了整頓吏治,提高政府效率,從2007年始,長沙市委市政府提出“省內率先、中部領先、全國爭先”的工作目標,由市委組織部負責全市領導班子和領導班子成員的績效考核工作,專設市績效考核辦公室。從工作目標、自身建設、公眾評估三大板塊,分別對全市9個區縣(市)、99個市直黨政職能部門進行績效考評,再根據考核得分,分類排出一二三等,獎優罰劣。
相對于領導班子,領導班子成員個人政績如何評價更是吏治難點。長沙市全力攻關,2008年度全市835名副處以上在崗領導干部,全部被評出個人績效考核得分,并分出一二三四等。得分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與班子績效考核得分掛鉤,二是由干部職工測評、班子成員測評和班子正職測評(正職則由分管市領導測評)匯聚而成的民主測評綜合得分。
在界定“基本稱職”官員時,長沙市特別設置了“甄別考察”程序,依據年度績效得分情況需要甄別考察的對象包括:在本類別領導班子成員中得分排名后5%者;在本類別領導班子成員民主測評綜合得分中排名后2%者;所負責工作定量指標有一項得分低于60%等六種情況。排出對象后,由市委組織部逐個甄別考察,把對象履職中的不足,從主客觀、內外因等方面搞清楚,出具書面考察報告,以及評定等次和任免調整建議,報市委常委會審定。
長沙市一名區縣(市)級政府副職領導干部,2008年個人績效考核總得分,在包括黨委、政府、人大、政協正副職領導及法院、檢察院負責人在內共25人當中,都排在最后一位。市委績效辦對其進行復核后,了解到此人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原來在班子中分管的計劃生育工作形勢嚴峻,后被調整由他人接管。此人遂被評定為基本稱職并被誡勉談話。
長沙市某局一位副局長,2008年個人績效考核總得分在全市“社會發展”類別市直政府職能部門129名領導干部中排最后。市委績效辦對其進行復核后,發現此人盡管上一年度已因基本稱職被市委組織部誡勉談話,但“其個性、能力、水平和履職情況仍然與崗位要求有很大差距”。最終,這名副局長還是被評定基本稱職并免職。
據長沙市委常委、組織部長范小新介紹,2008年度,長沙市共有50名領導干部被列入基本稱職甄別考察對象,共有11人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其中兩人被免職,26人被組織部誡勉談話。隨著庸官不犯錯誤難評出、難下來的困局被突破,少數干部朝氣不足的“職務疲勞癥”得到有效遏制,激發了干部隊伍干事創業的動力和活力。
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陳潤兒在接受半月談記者采訪時談到,探索領導班子和領導個人績效考核制度,中央有要求、群眾有呼聲,長沙在此過程中初步摸索出將“考事與考人、能上與能下、官評與民評、對上與對下”四統一的做法,評價官員優劣試圖尋求公正、透明、統一的尺度,解決“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難題。(編輯:葉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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