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江蘇鹽城“2·20”水污染事件的肇事者———鹽城市標新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文標、生產負責人丁月生,被鹽城市鹽都區檢察院以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依法提起公訴。6月30日,在該事件中負有監管職責的鹽都區環境監察局三名工作人員蔡榮、夏從海、劉恩山也被該院以涉嫌環境監管失職罪提起公訴。此前,另一涉嫌瀆職犯罪的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已被阜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滕紅梅 袁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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