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解惑】大包鹽和小包鹽有啥區別
清楚了整個鹽產品的違規銷售流程,再來了解一下50公斤大包鹽、500克小包鹽和工業鹽,在銷售、使用上有啥區別。
據記者了解,前兩種鹽雖然都是食鹽,但成分和使用范圍并不相同。小包鹽嚴格按規定加碘,可以預防碘缺乏病,用于家庭和飯店、食堂,直接上老百姓的餐桌;大包鹽雖然也含碘,但碘的含量和精度不如小包,只能用于麻辣食品、醬油、咸菜等食品加工企業生產,以及用于養殖企業等。
大包鹽不能直接上餐桌,還有一個原因是大包鹽包裝沒有小包鹽密封好,而碘有易揮發的特性,時間一長碘就揮發沒有了,食用大包鹽起不到預防碘缺乏病的作用。
至于工業鹽,它一般用于合成纖維、制革、冶金等。工業鹽中除含有氯化鈉之外,還有超標的亞硝酸鈉等,人吃了會引起中毒癥狀,嚴重者會死亡。
【“七宗罪”】
罪狀一:銷售規定流程不落實
在銷售流程上,小包鹽、大包鹽、工業鹽3種鹽完全不同!逗幽鲜←}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營500克小包鹽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代購代銷店,必須由當地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核發零售許可證;50公斤大包鹽銷售時,購買人要帶營業執照和單位介紹信,同時,鹽業公司還要派人到企業進行復核,看購鹽原因和用量等情況是否屬實;工業鹽的銷售更嚴格,燒堿、純堿等工業用鹽要按國家規定實行合同訂貨,用鹽企業應當將訂立的合同及其執行情況,報送當地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當地鹽業公司按實際需要組織供應,保證用鹽單位的需要。
然而,記者在暗訪中發現,鄭州市鹽業公司對3種鹽的銷售把關并不嚴,說要哪種鹽就賣給顧客哪種鹽,大包鹽、工業鹽銷售后也沒有跟蹤、核實措施。
罪狀二:不開發票背后藏玄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消費者接受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后,向經營者索要發票、收據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并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記者在鄭州市鹽業公司買鹽時,3個批發部只有西倉提供了發票,東倉和北倉不僅不給開發票,連張收據都不提供。且不說偷稅漏稅以及產品有質量問題難維權,不開發票和收據,各批發部售出的鹽就不一定會入賬,鄭州市鹽業公司也難了解各批發部的實際銷售情況。
賣鹽不開發票,背后有何玄機?知情人透露,如果批發部工作人員買了私鹽,通過批發部正常銷售謀取利益,此法就可掩飾過去。
罪狀三:成為“黑鹽”的貨源地
鹽業部門的職責是落實有關法律政策,提高合格碘鹽市場覆蓋率,打擊違規鹽。但記者在暗訪中發現,鹽販子制作假冒小包鹽的原料——大包鹽和工業鹽,進貨渠道竟然是鄭州市鹽業公司批發部。鹽業公司竟然成了鹽販子最好的貨源地,出乎人們的意料。
鹽業部門左手在打擊市場上的“黑鹽”,提高小包碘鹽市場占有率;右手卻又敞量向市場供應大包鹽,沖擊小包碘鹽市場。這樣一邊打“黑鹽”一邊供貨,市場上的“黑鹽”永遠也打不完。
罪狀四:上級撥款去向不明
據記者了解,顧客去鹽業公司買鹽,不需要付裝卸、運輸費,因為這筆費用上級部門都已經支付過。但記者在暗訪中發現,盡管記者已經雇了車輛運鹽,鄭州市鹽業公司3個批發部,都在收取顧客的裝卸費,標準全部是10元/噸。運輸費也沒向記者退還。
這樣就產生了一個問題,上級部門已經支付過的這筆費用,到底進了誰的腰包?這筆錢又用在了哪里?鹽業專營,到底為誰提供了方便?
還有一個奇怪的現象是,記者買鹽時,批發部內有很多裝卸工人在倉庫旁等候,工作人員還主動給記者聯系裝卸工人幫忙,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鏈條?
罪狀五:大包鹽直接銷售給飯店
《河南省鹽業管理條例》規定,各種用鹽必須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其挪作他用。
記者在暗訪中,已經先說明是開飯店使用,工作人員也表示明白“是要飯店不能使用的50公斤大包鹽”,顯然對這一規定心知肚明。但這一規定卻沒有得到落實,在鄭州市鹽業公司的3個批發部內,記者都輕松買到了大包鹽。
即便記者當場表示“拉回去給飯店提供點大包鹽”,工作人員也沒當回事兒。工作人員甚至教記者留好發票,萬一被查到可以應付稽查人員。
罪狀六:為違規買鹽“支招”
在西倉批發部,工作人員明明已經知道記者買鹽是用來腌咸菜,但當記者表示想“弄點更便宜的工業鹽”時,工作人員竟然“指點”記者,“單位開證明來買,就說是用來洗鍋爐”。
且不說工業鹽銷售流程非常嚴格,作為鹽業部門的工作人員,肯定知道食用工業鹽的后果,明知顧客買工業鹽是用來腌咸菜,不但不予以制止,反而進行“指點”,如此行為簡直是拿老百姓的身體健康當兒戲。
罪狀七:監管不力,有內外勾結之嫌
記者在暗訪中,馬寨集貿市場鹽販子的話發人深省——金海糧油交易市場的那個“大客戶”從不會接外人送的鹽。“外人”肯定是陌生人,而“大客戶”不接“外人”送的鹽的原因,是因為他能直接從鹽業公司弄來大量低價鹽,沒必要和陌生人做生意,免得出意外。
他拒絕和記者交易的借口是:“今天要貨的人不多,只要1噸多。”生意淡時每天也得1噸多的量,生意好時就可想而知了。像這樣一個“大客戶”每日從批發部大量進大包鹽,是怎么進的?有沒有熟人照應?如果沒有,工作人員難道不起疑?為什么沒人查他呢?
【鹽政行動】專項行動凈化餐桌食鹽
今年5月27日,省鹽務管理局下發通知,6月份展開專項行動,調查學校、幼兒園食堂以及學校周邊飯店、小吃攤點所用食鹽質量是否合格,有沒有違規使用50公斤大包鹽的情況。
省鹽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稱,開展這一專項行動,主要原因是近一段時間以來,我省部分學校集體食堂及學校周邊飯店、小吃攤點屢屢發生使用“黑鹽”的現象,用工業鹽、劣質鹽、無碘鹽充當食鹽,嚴重損害了學生的健康,已經引起社會各界、新聞媒體普遍關注。
按照要求,在專項行動期間,各級鹽業部門要積極與當地教育、衛生、公安、工商、新聞媒體聯系,加大整治力度,嚴厲打擊涉鹽違法行為,確保廣大師生和市民的身體健康。
目前,這一專項行動仍在開展中,鄭州市對專項行動的落實情況如何,還不得而知,但通過暗訪記者發現,鄭州市鹽業公司違規銷售大包鹽的情況比較嚴重,且由于管理不到位,大包鹽能輕松流入飯店、食堂、小吃攤點和夜市大排檔,危及市民的身體健康。
-記者手記
期待鹽業真正得到“凈化”
每個人每天都要吃飯,吃飯就離不開食鹽,可以說,食鹽安全事關千家萬戶,關系每個老百姓的身體健康。連續幾天的暗訪,調查的情況令人觸目驚心,潔白的食鹽背后,竟然隱藏著這么多不為人知的秘密。
本來銷售流程并不相同的各種鹽,為何把關并不嚴格?特別是大包鹽和工業鹽,為何能如此輕松地流入市場?更讓人擔憂的是,違規食鹽特別是大包鹽,現在已經廣泛流入了飯店、食堂等餐飲行業,分裝成小包裝流入了小超市和集貿市場,直接上了人們的餐桌。國家強制銷售加碘鹽的規定,并沒有得到認真落實。
通過暗訪,我們找出了鹽政管理的“七宗罪”,希望相關部門能認真對待,盡快查找問題出臺對策,讓該行業真正得到“凈化”,行業加強自律,讓老百姓在餐桌上都能吃上放心鹽。
相關部門將采取哪些行動和舉措,本報將繼續予以關注。(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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