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地區以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為契機,狠剎私駕公車和公車私用現象,要求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自2009年5月19日起,一律不準駕駛公車和公車私用。
同時,要求地區紀委、交警部門加大查處力度,定期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領導干部公車私用和私駕公車問題,一律先吊銷駕駛執照,再寫出書面檢查,并根據有關規定從嚴從重予以處理。
領導干部私駕公車和公車私用是利用職權、以權謀私行為的表現。阿里地區領導干部私駕公車和公車私用的現象較普遍,不僅存在潛在的安全隱患,且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作者: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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