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關停轄區內的兩家污染企業,江蘇省儀征市環保局黨組書記侯宜中向上級舉報,奔走呼吁四年多,報送調研材料累計數十萬字。至今,侯宜中已不再擔任黨組書記,仍堅持舉報(5月26日《新京報》)。
一說到環保舉報與環保執法,相信很多人想到的,可能大多是一些地方環保部門出于人事、政績等各方面的考慮,不敢對轄區內的污染企業動真格,要么消極觀望,要么蜻蜓點水,點到為止。那些到處舉報污染情況的,大多是一些相對弱勢的普通百姓。但這次,四處奔走舉報污染企業長達四年的,卻竟然是一個市環保局的黨組書記,而且只是為了舉報自己轄區內的兩家污染企業,這不僅足以改變此前人們的傳統看法,也再次令人震驚于這其中環保執法的疲軟與無奈。
應該說,對于如今我國各地環保部門普遍存在的執法不力等現實情況,有關方面不斷出臺與采取了較為積極的應對辦法。但從儀征市環保局黨組書記為舉報轄區內污染企業奔走四年卻毫無進展的現實情況來看,這其中的一些環保執法困局并沒有得到真正的改變。要知道,雖然只是一個環保局的黨組書記,但侯宜中不僅本身具有一定的環保權力,而且也并不是一個人在戰斗。新華社記者在最近的一份舉報信上就看到,203位簽名者中,除了侯宜中,還有他的前任,原局長、黨組書記趙有寬,前前任,原局長、黨組書記夏永根,以及財政局、衛生局前任局長等。這就足以說明,在這其中,有不少職能部門在對污染舉報無動于衷、毫無作為;這其中,有一些行政權力在對污染企業百般庇護、一路放行。
相信隨著媒體的曝光,有關方面對于侯宜中這種四年舉報污染企業卻毫無進展的情況,定會逐級逐個追究相關職能部門的失職失責,挖出那些庇護污染企業的行政權力,盡快給當地民眾一個滿意的說法。但與此同時,我們只怕也需要看到,這其中還有一個更為深層的原因,那就是如今我國的環保法律法規本身威懾性嚴重不夠,大多依然還是停留于橡皮圖章的“軟法”層次。
雖然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我國也在日益重視環境保護立法,但其中大多數法律法規對各種違法行為,在處罰方式和措施等方面普遍存在力度不足、難以震懾違法者等現實問題。因此,要想從根本上減少與避免這種環保局黨組書記四年舉報污染卻始終無人過問的情況,就必須從根本上讓環保法律真正硬起來。實際上,只有法律本身硬起來了,在其基礎上的環保執法也才能真正硬起來,各環保執法者也才能依法加大執法處罰力度,讓違法者付出更高的違法成本,而不是再像侯宜中這樣,守著環保局書記的職銜卻還要像普通百姓一樣四處上訪舉報,尋求其他力量的幫助。(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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