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被侵權”要靠立法糾正
為何要制定《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草案)》?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冶陶昨日透露,制定法規有3方面原因:
一、隨著社會發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如:在職教師對本校學生進行有償家教、辦培優班;留守兒童急需得到家庭和社會的關愛和保護;網吧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和危害等問題,需要有針對性地予以規范……
二、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社會團體和社會各方面普遍要求,為滿足未成年人發展需求,需要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規范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三、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已于前年6月1日頒布實施,隨著上位法的重大調整,我省1993年頒布實施的《湖北省未成年人保護實施辦法》已不能完全適應現實需要。
省未成年人維權服務中心副主任李春生說,“未成年人被侵權”出現新情況,是此次立法的一個重要原因。“比如,現在網絡已成青少年生活中的一部分,但網絡產生的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侵害卻是個新問題。”他說,像這種新情況新問題,必須通過制定新的法規進行約束。
不得組織孩子“捧場”慶典
去年12月某日,四川某校20多名女生穿著夏裝為學校的活動站在室外迎接嘉賓……這樣的活動今后在我省將被禁止。草案規定,學校、幼兒園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剪彩、奠基活動;確需組織的,應經縣級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老師家長不得打罵孩子
20日15時,武漢一名13歲初中生上體育課時,被體育老師打了13個耳光!
草案規定,教育人員不得對學生體罰、侮辱、誹謗、恐嚇、貶損。
保證未成年人足夠睡眠時間
武昌區放鷹臺社區孫女士介紹,為完成作業,她的孩子每晚十一二點才睡,早上六七點起床,比成人還辛苦。草案規定,監護人應保證未成年人必要的文體和睡眠時間。
禁止在職教師辦培優班
針對在職教師有償家教、辦培優班。草案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應監督檢查,并公布舉報電話。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對學生成績進行排名,不得張榜公布成績。
成年人不得讓未成年人為其買煙
草案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彩票。經營者應在顯著位置設置標志和舉報電話。對難判明是否成年的,應要求出示身份證。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彩票,主管部門可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父母不要使喚孩子買煙、買彩票——草案規定,成年人不得要求未成年人為其購買煙酒、彩票。
學校200米內不得有網吧
愛國教育基地、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展覽館、科技館、文化館、紀念館、美術館、體育場館、公園、動物園、植物園等場所,應免費或優惠對未成年人開放。節假日期間,學校的文化體育設施應向未成年人免費開放。
網吧、歌舞娛樂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中小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不得開設網吧。
校舍應符合抗震、消防要求
草案對校舍的抗震性作出規定:校舍應符合國家抗震設防、消防、環境保護等規定,并經常進行安全、衛生檢查。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對各種災害、傳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進行安全演練,每學期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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