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6日電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人社部日前下發通知印發《第一批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目錄》。
通知稱,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是黨中央、國務院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9〕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精神,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人社部總結地方實踐經驗,收集、整理了一批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現予以公布,作為各地工作參考和落實相關政策的依據。
通知說,《崗位目錄》中收錄的崗位主要是為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按照國家現行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補貼的崗位。其中一些崗位也適合于其他就業群體人員。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定實施本地促進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實施辦法,落實相關就業扶持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緊開發一批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通過網絡、報紙、專場推薦等多種渠道,將崗位送進校園,送到高校畢業生手中,引導高校畢業生積極參與。對困難畢業生要優先予以推薦。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工作情況,對《崗位目錄》中的工作領域、主要工作內容描述、主要崗位名稱進行調整、充實、完善,開發適合本地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目錄,以便更好地推動本地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工作。
通知稱,人社部將繼續收集、整理其他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適時推出新的崗位目錄。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的開發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
第一批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目錄
序號 |
工作領域 |
主要工作內容描述 |
主要崗位名稱 |
1 |
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 |
在街道(鄉鎮)、社區(村)從事公共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勞動監察及相關事務等管理服務工作。 |
如勞動保障協理、人力資源開發協管、勞動關系協調協理、勞動監察協理等。 |
2 |
基層農業服務 |
在農村基層從事農業、扶貧開發等公共服務工作。 |
如村支書(主任)助理、新農村建設指導、農技推廣服務、農業信息咨詢、鄉村科普服務、農業技術指導、鄉村扶貧開發等。 |
3 |
基層醫療衛生服務 |
在鄉鎮、村(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衛生防疫機構、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等從事醫療、衛生、保健、防疫等輔助性服務工作。 |
如鄉村醫療衛生輔助服務、基層計劃生育服務協管、鄉村衛生院護理服務、鄉村(社區)公共衛生監督協管、鄉村(社區)衛生防疫協管、鄉村(社區)婦幼保健、社區護士、社區衛生服務等。 |
4 |
基層文化科技服務 |
在鄉鎮(街道)、村(社區)為居民提供文化、科技、體育等公益服務。 |
如鄉村(社區)文化服務、鄉村(社區)文化室管理、鄉村(社區)文化宣傳、鄉村(社區)科技服務、鄉村(社區)體育服務等。 |
5 |
基層法律服務 |
在鄉鎮(街道)、村(社區)為居民提供從事普法宣傳、民事調解等服務工作。 |
如司法協理、普法宣傳、民事調解協理等。 |
6 |
基層民政、托老托幼 助殘服務 |
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從事政府資助的為居民提供社會工作助理、托老、養老、托幼、助殘等服務工作。 |
如民政助理、社區托(助)老服務、社區托幼服務、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社區助殘服務等。 |
7 |
基層市政管理 |
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從事政府加強城市公共事業、公共事務管理等輔助性管理工作。 |
如道路交通協管、消防安全協管、環境保護協管、城市規劃協管、市場協管、流動人口協管、治安維護協管等。 |
8 |
基層公共環境與設施管理維護 |
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從事公共設施設備管理、養護、清潔、綠化等工作。 |
如鄉村道路維護、鄉村水利設施維護、廉租房配套設施維護、社區(村)公共環境綠化、社區公共設施維護、社區(村)公共衛生保潔等。 |
9 |
其他 |
各地開發的其他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
如社區主任助理、低保協管、殘疾工作協管、社區矯正協管等,以及基層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后勤服務等崗位。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