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定職業病主要為塵肺病、職業中毒等10大類,共計115種。其中又以塵肺病為最多,塵肺病多發于粉塵濃度高、勞動防護條件差的工作場所,如煤礦、水泥廠等。
近年來,在一些地區,群發性職業病危害事件時有發生。如河北省高碑店市農民工苯中毒事件,福建省仙游縣、安徽省無為縣、云南省水富縣農民工患塵肺病事件等。由于塵肺病和慢性職業中毒的潛伏期較長,往往不受重視,而一旦發病往往難以治愈,病死率高。在一些地方農民工家庭因職業病致貧、返貧問題十分突出,農民工健康問題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與和諧的公共衛生問題和嚴重社會問題。
我國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實施了《職業病防治法》,并確定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為全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今年宣傳周的主題是“保護農民工健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今天,本版推出農民工職業健康專題,旨在喚起全社會對職業病防治和農民工健康的關注。
——編 者
衛生部部長陳竺:
提高職業健康監護覆蓋率
當前,職業病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用人單位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忽視對勞動者的健康保護。二是一些地方片面強調經濟發展,忽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引進建設項目時把關不嚴,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出現了嚴重職業病危害。三是職業病防治監管沒有形成合力,存在監管不力甚至缺位的問題。四是職業病防治監管和技術服務網絡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另外,職業病防治技術服務機構數量少、分布不均,而且長期以來公共財政投入不足,工作重點沒有放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上,不能適應當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需要。五是職業病防治工作還沒有引起社會的足夠重視。
今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工作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形成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加強職業病防治體系建設,確保每個省(區、市)都有省級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盡快使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覆蓋到每個縣(區),職業病診斷機構覆蓋到每個市(地)。同時加大監管力度,提高職業健康監護覆蓋率和職業病診斷、治療水平。同時,進一步調整、充實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力量,改善工作條件,保障工作經費,提高監管能力。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危害勞動者健康的行為,絕不手軟。加強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和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行為。五是加強宣傳,營造全社會關愛農民工健康的良好氛圍,提高農民工防治職業病的意識。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
加快建設工傷保險制度
去年下半年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加大,農民工健康權益保障面臨新的形勢。針對農民工的安全健康保護,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以開展“春暖行動”為重點,加強農民工勞動就業管理的法律保障。今年,要進一步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集中力量開展“春暖行動”。針對農民工流動性大、季節性強、簽約時間短、工作時間彈性大等特點,大力推廣適用于農民工的簡易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同時,擴大集體合同制度的覆蓋面,使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通過加強勞動管理,切實得到勞動中的健康保護。
以實施“平安計劃”二期為重點,為農民工建立健康保障。今明兩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要繼續實施第二期“平安計劃”,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參保的范圍由高風險企業擴大到服務業領域,從城鎮企業擴大到鄉鎮、鄉村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今年要使建筑施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農民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范圍,通過兩年左右努力,要使有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范圍。
以加強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為重點,加快建設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為廣大農民工構建社會保障的安全網。工傷預防工作是工傷保險的重要工作。目前,在正在修改的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全國人大正在制訂的《社會保險法》中,擬將工傷預防費支出列入基金支出項目。工傷預防費將全面用于對職工,特別是從事高風險工作的農民工的宣傳、培訓、健康體檢,幫助企業改善勞動條件,加大勞動保護。到2015年,工傷和患職業病的職工,包括工傷農民工在內將人人享有工傷康復。開展了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后,我國將真正建成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現代工傷保險制度。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楊元元:
嚴格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制度
農民工是我國勞動力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樣彌足珍貴,更應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國家職業安全健康法律的保護。漠視農民工安全健康的思想和行為,背離了科學發展觀,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極少數企業以犧牲農民工安全健康為代價牟取“帶血”利益的行徑更是為社會所不容的。
今年,全國安監系統將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工作。重點加大對職業危害突出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人群的監督檢查,特別是要將冶金、礦山、建材、機械、輕工、化工等行業作為檢查重點,針對職業危害前期預防和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等重要環節開展檢查、抽查。同時,要嚴格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基本要求,從嚴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嚴肅追究事故責任;要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和職業危害違法違規行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規范農民工勞動管理,提高煤礦等高危行業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通過提高標準,提升高危行業機械化、自動化水平,減少作業場所的人數;改善農民工作業環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張鳴起:
確保職業病患者得到應有補償
農民工成為職業病高危人群,最直接的原因就是部分企業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的約束,不遵守法定標準,不履行應盡義務。
為使保障農民工職業健康權益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必須依法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強化企業的守法行為,使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認真落實法律規定的建設項目評價制度、職業病控制效果審查制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勞動者健康監護制度和作業場所危害控制等各項管理制度,注重對農民工職業健康的保護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目前一些中小企業為規避法律義務,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致使發生職業病危害后,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常常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必須加強對企業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指導和監督。企業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要求,與農民工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系。
同時要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規定,向農民工作出職業危害告知,明確防護措施和待遇。勞動合同條款內容必須具有可操作性,以提高約束力,一旦發生職業病危害,必須確保職業病患者得到應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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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農民工維權支招——
注意保存打工證據
專家指出,注意保存打工證據很重要,農民工一旦得了職業病, 打工期間的工資條、胸卡或者出入證等,將成為維權的有力證據。
農民工如懷疑自己得了職業病,可及時到當地衛生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申請診斷時,應提供相關職業史、體檢證明、工作場所檢測報告等資料。
即便用工單位不出具證明,只要憑借農民工自述或者工友證明,也能作為職業病鑒定的依據。因此,農民工要注意保存打工證據,可以將打工期間的工資條、胸卡或者出入證等留存下來。
診斷后,應向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索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診斷為職業病的,可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傷殘等級,并與所在單位聯系,依法享有職業病治療、康復以及賠償等待遇。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可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也可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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