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的雙語法律教材對提升少數民族地區法官雙語訴訟水平具有重要意義。記者今天(21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目前,青海、內蒙古、新疆等我國部分少數民族集中居住地區法院已經著手雙語法官培訓教材的編寫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將統籌協調并投入一定資金,促進少數民族集中居住地區雙語法官培訓教材的編寫。
據悉,該系列教材將包括雙語法律詞典、雙語版刑事訴訟法律與庭審業務技能、雙語版民事訴訟法律與庭審業務技能等內容。此外,青海省還將針對該地區藏族不同地方存在不同方言現狀編寫法律方言對照。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少數民族集中居住地區的雙語法官培訓工作已經開展有一段時間并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為有效緩解當前雙語法官匱乏局面,最高人民法院鼓勵少數民族集中居住地區法院利用已有的本地雙語法官培訓經驗以及擁有雙語教師等資源優勢積極開展雙語法官培訓工作,切實提高雙語法官的政治素質、語言水平、司法能力和審判技能。近日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對少數民族語言法官和西部中青年法官的培訓。
這位負責人說,該意見還明確要加大對基層和西部法院教育培訓扶持力度,繼續對西部法院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支援活動。要在政策和經費上對西部地區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給予傾斜。最高人民法院要經常派出講師團,深入基層和西部地區巡回授課。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常設講師團,將此項工作常態化,這項舉措將有效解決基層和西部地區法院培訓經費短缺、師資不足、信息遲滯等實際問題。講師團有針對性地就最新立法、司法解釋和審判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培訓。”這位負責人進一步說。
據了解,2006年至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連續3年派出講師團到西部12省區巡回授課,已對西部法官全部輪訓一遍。截至目前,講師團已培訓西部法院干警達13萬人次。(記者袁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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