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海洋維權執法力度
進入被視為人類全面開發利用海洋的21世紀以來,沿海國家紛紛調整海洋政策,美國、俄羅斯、韓國、印度等都已經制定或正在制定21世紀海洋戰略和政策。“可以說,規劃新世紀海洋事業發展,制定海洋政策的國際大背景已經形成,”這是周忠海的分析。
中國是一個海洋大國,但不是一個海洋強國。在周忠海看來,與主要海洋國家相比,我們在海洋執法隊伍的統一性和系統性上不如美國的海岸警衛隊,在技術裝備的先進性上不如日本的海上保安廳,在海洋執法船舶和飛機的防衛火力配備上不如阿根廷。而國內法的依據與上述國家相比更顯得欠缺,尤其是遠洋執法方面。
談到我國的海洋維權執法問題,受訪專家認為,我國的相關法律比較陳舊,不太適應新的形勢,執行度也比較小,誰來指揮,誰來執行,執行到什么程度?管理方面也是“九龍鬧海”,多頭并舉。目前我國海上執法隊伍主要有:國家海洋局的中國海監;交通部的中國海事局;農業部的中國漁政;公安部的中國海警;海關總署的海上緝私警察。
“美國和英國的船長都有執法手冊,遇事不用請示,對照著做就可以了。而我們的規定是層層請示,等請示完畢,事情可能都過去了,”周忠海說。
綜觀目前世界各海洋國家與地區的海上執法力量的管理體制,基本上可分為三種類型:一種是相對集中統一管理,這一類型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由政府統一管理,如美國、德國、委內瑞拉等;一類是由軍事機關集中統一管理,如沙特阿拉伯、丹麥、阿根廷等,其執法力量即是該國的海軍部隊。第二種是分散型管理體制如英國、印尼、中國等。第三種是介于統一與分散之間,有人稱之為半集中類型,如澳大利亞、法國、日本等。
長期以來,中國本著維護地區穩定和世界和平的原則,提出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但是現在我們面臨著一個困難就是,有些國家不是擱置爭議,而是擱置中國,把中國擱在一邊開發”,孟祥青說,在未來的南海問題上,我們要有新的思路、新的思維。比如,從現代國際法和現代海洋法的有關國際判例中可以看到,越來越重視實際管轄、實際控制,而相對輕視歷史依據。
正因為如此,中國海監總隊有關負責人說,中國海監將加強對爭議海域的管轄,“在國際法上,對于爭議海域有兩個慣例,一是看你有沒有在這兒實施有效管理,二是實際控制優于歷史證明。比如我們講,這個區域歷來就是我們的,但只這樣說沒用,要看你有沒有實際控制。中國海監在管轄海域內,必須顯示自身存在,體現有效管轄。”
3月17日,我國“漁政311”艦首次巡航南海西沙群島。當天,農業部南海區漁政局負責人披露說,在未來的3至5年,將有更多這樣級別的中國巡航船出現在南海海域。
“這就是一種宣示主權的行為,不僅是護航、護漁,不僅是保護漁業資源,保護我們漁民打魚的合法權利,更大的是宣示主權的行為。我希望這種巡航巡視要定期化、長期化、經常化。”孟祥青說。
“要想成為海洋強國,必須制定自己的規劃,如21世紀藍圖。”周忠海認為,首先,海洋法律體系入憲,同時,抓緊制定和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法、海洋區域法、海上安全法,等等。“這方面我們要向日本學習。日本人下手很快,幾個月就制定了幾部法律,其中《日本海洋基本法》是3個人用了2個月時間完成,國會1個月通過,前后3個月就弄出一個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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