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牢頭獄霸”,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自從發生“躲貓貓”事件以來,在云南省,一場自上而下的專項整治“牢頭獄霸”的行動正在進行。
本報記者歷時10天調查了解到,在押人員之間的貧富差距、體能差距、社會影響力大小以及監管人員的區別對待,是“牢頭獄霸”滋生的主要原因。
而對如何遏制“牢頭獄霸”現象,云南省有關部門也拿出了他們的對策。
云南,一場自上而下的專項整治“牢頭獄霸”的行動正在進行:
投入3000萬元,完善和改造全省看守所監控系統;
省公安廳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將到各個監管場所,對監控設備、受虐報警裝置、電網等重點設施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省檢察院從3月27日至6月20日,對全省看守所“牢頭獄霸”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擬在昆明、曲靖兩市成立監所檢察院。
……
轟動全國的“躲貓貓”事件解決后,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姜建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說,“牢頭獄霸”問題的確長期存在,這個我們必須要承認,而且解決這個問題也比較難。
國內外的許多文學、影視作品,都有對“牢頭獄霸”的描寫。“牢頭獄霸”現象可謂歷史悠久,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2004年,公安部頒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看守所工作的意見》給“牢頭獄霸”下了一個定義:“指在看守所內拉幫結伙、稱王稱霸、恃強凌弱、尋釁滋事,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在押人員”。
采訪中,一些監所警察很干脆地說,他們(“牢頭獄霸”)就是監禁場所里的“黑社會”。
“在監所這樣被監視、管制、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殊環境里,強者對弱者的情緒發泄,或者說弱者成為強者的‘出氣筒’和玩物,是維持某些人心理平衡的需要,所以表現得比正常社會更加粗暴、直接和殘酷。”一些監所警察告訴記者。
看守所在押人員有家境貧困的,有家境寬余的,貧富差距造成“依附關系”的產生
在云南省,財政撥付給看守所在押人員的伙食費每人每月在120元與180元之間,這是按照10年前當地最低生活標準制定的,多年來沒有改變過。
記者了解到,許多在押人員家庭貧困,本人受教育程度低,其中部分人是由于貧困才走上犯罪道路的。例如給毒販當運毒的“馬仔”,盜竊他人財物等等,這兩類人占了半數以上。
據安寧市看守所副所長楊方敏介紹,在安寧市看守所,三分之二以上的在押人員無家屬探望,無人提供財物幫助。他們只能維持最低伙食,還缺少起碼的生活用品。而有些家境較好的在押人員,能在伙食上加餐、生活用品相對寬余,由此產生了在押人員之間的“伙吃、伙喝、伙穿、伙用”現象。
“較大的貧富差距就造成這樣一種局面,一方能通過自己的經濟優勢與恩惠,誘使處于劣勢的一方依附于己,使其自覺自愿成為自己的同伙、打手、幫兇,在監室形成小團伙、小幫派。”楊方敏說。
監所內有一些心狠手辣之徒,如果放松管制,他們就極有可能成為“牢頭獄霸”
記者在某看守所的談話記錄上看到,有兩個同監室的在押人員反映被同一個在押人員毆打,打人者受過訓練、體格強壯,在出操時,嫌這倆人“太笨”,所以狠踢他們的臀部。
這個看守所的監管人員告訴記者,這就是“牢頭獄霸”的苗頭,監管人員已經對打人者提出了嚴重警告。
據了解,有些在押人員在進監所前就是惡勢力團伙的頭目,有些是“大毒梟”,也有些人好勇斗狠、心狠手辣,曾經殺人放火,在“道”上很有“名氣”,這些人往往具有恃強凌弱的心理優勢,他們在監所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讓同監的其他人“聞風喪膽”。
監管人員說,這些人在任何一個看守所都是被重點看管的對象,但是,如果對他們的管制稍有放松,就如同將豺狼虎豹與綿羊關進一個籠子,弱肉強食在所難免。
“而監管人員的態度,直接影響到在押人員的‘社會地位’與生存處境。”有監管人員透露,在實際工作中,有些監管人員為了管理上的方便,往往利用在押人員的差別,讓在押人員管理在押人員,這樣也助長了“牢頭獄霸”的形成。
雖然控制“牢頭獄霸”的產生有主客觀條件,但要遏制“牢頭獄霸”現象,最關鍵的是要靠監管人員的責任心
記者在昆明市晉寧縣公安局采訪時發現,公安局與發生“躲貓貓”事件的晉寧縣看守所只有一墻之隔。公安局在一個山坡上,居高臨下,看守所位置處在公安局的下方,面積并不大。
死者李蕎明被“牢頭獄霸”毆打持續了一個星期,居然沒有人發現,這不是僅僅用“監室無探頭”這樣的說辭就能搪塞過去的。
采訪中,記者聽到不少監所的工作人員說,雖然控制“牢頭獄霸”的產生有很多主客觀條件,但要遏制“牢頭獄霸”現象,最關鍵的是要靠監管人員的責任心,因為“牢頭獄霸”是在封閉的環境里產生的,是在監管人員控制的狀態下發生的。
一些連續多年沒有發生在押人員及其家屬投訴事件的看守所,對相關規定執行得不錯
據了解,相關部門有關整治“牢頭獄霸”問題的文件,不可謂不多。
早在1988年,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在《關于堅決取締“牢頭獄霸”維護看守所秩序的通知》中強調,“嚴禁使用人犯管理人犯,堅決取消在人犯中設‘組長’、‘召集人’等變相使用人犯管理人犯的做法”。
2004年,公安部在《關于進一步加強看守所工作的意見》中再次提出,“堅決制止和嚴厲懲處‘牢頭獄霸’。因管理松懈,嚴重不負責任,致使看守所發生‘牢頭獄霸’打死在押人員,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從監區集體脫逃的,對直接責任民警予以辭退或者開除;對看守所分管領導予以撤職或者辭退”。
同年,公安部出臺《看守所嚴管“牢頭獄霸”規定》,對打擊和懲戒“牢頭獄霸”作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
記者發現,在那些發生類似“躲貓貓”事件的監所,這些規定往往沒有真正得到落實,而一些連續多年都沒有發生在押人員及其家屬投訴事件的看守所,這些規定就執行得不錯。
安寧市看守所、大理市看守所都是公安部授予的一級看守所,設施十分齊全,尤為人稱道的是,他們的管理十分規范、精細。
早在2004年前,他們就提出防范“牢頭獄霸”滋生的措施。如,限制在押人員的消費水平,最高每人每月不超過600元;開飯期間經常巡視值班區域,發現在押人員有“伙吃伙喝”、搶吃多占行為的及時制止,并對相關人員予以懲戒;對在押人員經常調換監室,避免其形成一個固定的小社會;監管人員每天堅持24小時巡視;經常對在押人員進行體表檢查;對新近在押人員入監進行一星期的每日談話,防止“欺生”現象的發生。(本報記者 儲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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