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公安機關基層科所隊長大培訓活動已經拉開帷幕,全省4000余名基層科、所、隊長、教導員及各縣(市、區)公安局副局長將分6批參加每次為期12天的培訓。為什么開展如此大規模的培訓活動?要達到什么目的,解決什么問題?近日,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崔亞東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解答。
面對提問,崔亞東開門見山:大培訓的目的就是要解決貴州省基層公安工作發展的“瓶頸”。
崔亞東說,目前貴州公安工作存在基層弱、基礎差、素質低的問題,這是制約貴州公安工作發展的重要因素。公安廳黨委一班人經分析認為,雖然差距主要顯現在三個方面,但民警思想觀念、紀律作風、執法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著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特別是隊伍整體素質不高的現狀,是制約貴州公安工作發展的最大的“瓶頸”。對此,崔亞東表示,要堅決突破這個“瓶頸”,打通這個“瓶頸”。
崔亞東從打通“瓶頸”的角度闡述了開展大培訓要解決的問題。他說,公安部提出了以信息化建設、執法規范化建設、和諧警民關系建設為內容的“三項建設”的要求。從信息化建設方面看,盡管全省公安機關電腦配備水平超過全國平均水平,但應用率不高,設備閑置;從執法規范化建設看,執法隨意性極大,執法思想、作風、責任等方面存在問題嚴重;
從和諧警民關系建設看,一些基層領導和民警執法為民思想不牢,作風簡單粗暴,對待群眾沒有感情。這些,都要在這次大培訓中從思想上予以解決。
今年,是貴州省公安機關的“隊伍建設年”,開展大培訓,也是基層公安隊伍建設和隊伍管理的重要內容,是“隊伍建設年”中抓隊伍、提素質的重要契機,崔亞東說。
警力90%在基層所隊,尤其是派出所,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地位極其重要。但目前基層民警特別是基層領導干部自身執法素質、執法能力不高,處理復雜問題、駕馭復雜局勢的能力較差,抓班子、帶隊伍的方法不多,力度不夠。崔亞東直言不諱地說出了他的擔憂。
科所隊長被比喻為公安隊伍的“兵頭將尾”,這些人素質的高低,對隊伍至關重要。他說,有什么樣的所長,可以帶出什么樣的隊伍;有什么樣的隊伍,可以干出什么樣的業績。因此,這次大培訓就是要提高這部分人的素質和能力,使他們回去后發揮好“兵頭將尾”的作用,承擔起“帶好一支隊伍,確保一方平安”的重任。
“帶著感情執法”是上到廳長、下到基層科所隊長說得最默契的一句話。崔亞東在談到去年發生的甕安“6·28”事件時,認為執法方面存在的問題也是導致事件發生的一個原因。他說,很多群體性事件的發生,都與規范執法有關聯。執法沒感情,往往是事件的引爆點。群眾對公安機關公信力低,這是從眾參與的誘因。
而當記者與甕安縣公安局參加培訓的幾名科所隊長交談時,他們異口同聲地表示,如果規范執法,帶著感情執法,有可能避免事件的發生。甕安縣公安局副局長嚴國輝認為,規范執法就要帶著感情去執法,要以人為本,強調人性化。
“執法不規范,對群眾沒感情。人命關天,當一般事。我們天天講要有感情,可實踐中做起來就不一樣,處理起來極不規范;執法不規范,對群眾沒感情。民警不是為群眾排憂解難,而是站在群眾的對立面,這樣怎么能讓群眾信任!”崔亞東對這種現象表示出極大的憤慨,并要求在這次大培訓中切實解決執法規范化的問題。
說起這次大培訓和以往培訓的不同,崔亞東談了三點:一是黨委決心大。該培訓的人員一個也不能漏,包括縣公安局的副局長,并且所有的培訓經費由廳財政承擔;二是教學方法不同,全部用身邊發生的案例教學,而這些問題就發生在參加培訓的學員身邊,學起來直觀形象,宜于理解與剖析,吸取經驗,接受教訓;三是講課人都是廳長、副廳長和局長,講的就是本局范圍內的事。再就是專門請法院、檢察院的同志講課,從檢察院和法院的角度看公安工作。
崔亞東把這次大培訓說成是培訓才剛剛開始,要在培訓的過程中思考如何使之成為一個長效機制的問題。通過這次培訓探索出經驗,將來隨著新科所隊長的再產生,要按照“先培訓、后任職,不培訓、不任職”的原則,對首次擔任科所隊長、教導員職務的人員進行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者方能取得任職資格,培訓不合格未能取得任職資格的,不能正式任職。
“培訓后,如果在培訓中講的案例不再發生在本身和所帶的隊伍中,我們的目的就達到了。”崔亞東若有所思地說。(本報記者 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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