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萬事,惟權為大。寒亭區的這個做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回答“公務員是否是弱勢群體”的詰問。雖然不清楚文件中的“副科級及以上現職干部”,究竟單指公務員還是包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有關部門人員,但是籠統稱之為有一定權力的公職人員,恐不為過。寒亭區的一紙紅頭文件,捅破了此前公職人員外表光鮮的窗戶紙:在不受約束的權力面前,干部也是弱勢群體,或者說,是弱勢個體。
“副科級及以上現職干部”有沒有替開發商賣房的義務?是個地球人都知道的偽命題。然而,就是這個被人稱之為“媚商”的紅頭文件,還是“已有53個區直部門單位所屬副科級及以上干部購房或引薦購房306套”。更令人感到吊詭的是,盡管當地干部私下里“苦不堪言,怨聲一片”,卻不見有一人敢于公開站出來質疑這種做法是否合理或者合法?
弱勢的干部對應的只能是強勢的公權力。這種“敢怒不敢言”的忍氣吞聲,寒亭區的干部并不是孤例。此前,在貴陽白云區的“番茄紅頭文件”、湖南嘉禾的公職人員工資和公職與親友拆遷任務綁定等事件中,我們均看不到有關公職人員“說不”的聲音。而當他們都對明知故犯、有恃無恐的“土政策”束手無策、逆來順受時,誰又敢保證在權與法、利于義的博弈中,這些行政執法者到底會唯誰馬首是瞻? (葉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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