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風俗習慣與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和保護
國家尊重和保障西藏各民族人民特別是廣大藏族人民按照自己傳統的風俗習慣生活和進行社會活動的權利,尊重和保障他們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正常的宗教信奉、祭祀活動和參加重大的宗教和民間節日活動的自由。與此同時,一些與封建農奴制相伴隨的腐朽、落后、蔑視勞動群眾的舊習俗,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而被群眾所摒棄,這既反映了藏族人民對現代文明、健康生活的追求,也是藏族文化在新時代不斷進步的一種表現。藏族群眾在保持藏族服飾、飲食、住房的傳統方式和風格的同時,在衣食住行、婚喪嫁娶各方面也吸收了不少新的現代文化習俗,極大地豐富了西藏人民的生活。每年各地群眾的節慶集會,既有大量的傳統節日,如拉薩的藏歷新年、薩噶達瓦節、望果節、雪頓節、沐浴節、酥油燈節、達瑪節、煨桑節、噶爾恰欽節、賽馬會等和拉薩以外其他地區的各種節日,以及許多寺廟的宗教節日,如扎什倫布寺的什莫欽布節、甘丹寺的昂覺節,桑耶寺的經藏跳神節、薩迦寺的七月金剛節、楚布寺的樹經幡桿節、熱振寺的帕蚌唐郭節等等,又有全國乃至世界性的新興節慶集會,如三八婦女節、五一勞動節、五四青年節、六一兒童節、十一國慶節等。現代文明的新思想、新文化與藏族傳統的優秀文化相結合,使西藏形成了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時代精神的新風俗、新習慣。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特別注意尊重和保護藏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民主改革以后,按照大多數僧尼的意愿和人民群眾宗教信仰的需要,有關宗教的文物、古跡、寺廟都得到了妥善保護。中央政府把布達拉宮、拉薩三大寺、大昭寺、日喀則扎什倫布寺等列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這些寺院的壁畫、雕刻、塑像、唐卡、工藝裝飾、經卷、供品、法器、佛龕,包括經堂、殿宇、寺廟、塔剎等宗教文化的載體,都盡力保護或修繕復原。特別是八十年代以來,國家撥出巨款,重修了甘丹寺、雍布拉康、桑嘎果托寺等著名寺廟,搶救維修了年久失修的桑耶寺、夏魯寺、薩迦寺、昌珠寺、強巴林寺、托林寺等一批著名寺廟。布達拉宮、羅布林卡、薩迦寺等所藏經卷和典籍獲得了很好的保護,《布達拉宮典籍目錄》、《雪域文庫》和《德吳宗教源流》等文獻古籍得到及時搶救、整理、出版。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座寺廟和各類宗教活動場所,僧尼46000多人,各種宗教活動正常舉行,每年都如期舉行各種重大宗教節日或活動。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是西藏藏傳佛教各教派的組織,現有地(市)級佛教協會7個,并有藏文版會刊《西藏佛教》以及1所西藏佛學院和1所藏文印經院。
四、文化藝術得到全面繼承和發展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一貫重視藏民族文化藝術的繼承和發展。早在五十年代,一批進藏的各族文藝工作者與藏族文藝工作者一道,到民間采風,收集了一批音樂、舞蹈、民間故事、諺語、民謠等,陸續整理出版了《西藏歌謠》等一批書籍。七十年代末開始,國家又對西藏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進行了大規模、有系統的普查、搜集、采錄和整理工作。八十年代以來,自治區及各地、市成立了民族文化遺產搶救、整理和研究機構,展開了歷史上規模空前的搶救、搜集、整理、研究、編輯、出版民族民間文學藝術遺產的工作。西藏自治區先后派出調查組,深入全區城鎮、鄉村和寺院進行全面調查和采錄,搜集了藏漢文資料兩三千萬字,錄制了大量的音像資料,拍攝圖片近萬幅。先后編輯出版了《中國戲曲志-西藏卷》、《中國民間歌謠集成-西藏卷》、《中國民族民間舞蹈集成-西藏卷》、《中國諺語集成-西藏卷》。有關西藏曲藝、民族民間歌曲、戲曲音樂、民間故事的文藝集成也正在編纂之中,即將出版。這些文藝集成志書的編纂和出版,是對西藏優秀民族傳統文化、民間文藝進行全面搶救和有效保護的創舉。
世界著名的《格薩爾王傳》是藏族人民在漫長歷史長河中創造出來的一部珍貴的長篇英雄史詩,是中國乃至世界文學寶庫中少有的珍品,但一直是通過民間說唱藝人口頭流傳。為了保護藏民族的這一文化瑰寶,西藏自治區于1979年成立了搶救、整理《格薩爾王傳》的專門機構,進行全面搜集、采錄、整理、研究和出版工作。國家將《格薩爾》列入“六五”、“七五”、“八五”三個五年計劃的重點科研項目。經過20年的努力,共搜集藏文手抄本、木刻本近300部,除去異文本約有100部,現已正式出版藏文本70余部,總印數達300余萬冊,使這一長期零散傳唱的口頭文學變成了一部系統完整、被稱為“世界史詩之王”的文學巨著。同時還出版了20多部漢譯本,并有若干種譯成英、日、法文出版。這在藏族民間文藝遺產的保護以及出版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
西藏的現代文學藝術事業在同民族傳統形式、風格和特色相結合的過程中得到了巨大發展。西藏和平解放后,一批從內地進藏的各族文藝工作者一邊深入現實生活,一邊發掘繼承優秀的民族文藝傳統,創作了一批詩歌、小說、歌舞、美術、電影、攝影等作品,給處于封閉和半封閉狀態的西藏帶來了新的文藝思想和文藝創作經驗。一大批愛好文藝的藏族知識分子參加到新的文藝隊伍中,創作了一批新的具有鮮明民族特色的現代文藝作品。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西藏更涌現了一批優秀的文藝作品,如歌曲《北京的金山上》和《翻身農奴把歌唱》、表演唱《逛新城》、歌舞《洗衣歌》、音樂舞蹈史詩《翻身農奴向太陽》、話劇《文成公主》、電影《農奴》等,在國內外都產生了一定影響。近50年來,西藏專業文學藝術工作者共創作和演出了569個具有濃郁民族風格和強烈時代氣息的新編文學藝術作品和舞臺劇(節)目,其中獲全國性獎51項,全區性獎121項。全區各專業藝術表演團體近5年來共演出4887場,觀眾達279萬人次,每年為基層群眾演出達400余場。
群眾性的文化藝術事業蓬勃發展。1959年以后,翻身農奴在廣大城鄉紛紛成立業余歌舞隊和藏戲隊,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形式,自編自演了眾多反映翻身解放后新生活的節目。1963年舉行了全區第一次群眾文藝匯演,并組成代表團赴京參加全國少數民族業余文藝匯演,演出了一批既有新內容又有鮮明民族特色的好節目,展示了群眾文藝創作的新水平。近5年來,在中央人民政府和兄弟省、市的支援下,西藏的文化設施建設力度顯著加大,累計投資1.4046億元。目前,西藏已建成各級群眾藝術館、綜合文化館和文化站400多個,這些文化場所可以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文娛、體育活動。西藏圖書館于1996年7月開館,現已接待藏族讀者10余萬人次。西藏現有縣級烏蘭牧騎演出隊17個,業余文藝演出隊和藏戲演出隊160余個,他們常年活躍在農牧區,深受群眾喜愛,不少節目在全國性和自治區文藝匯演中獲獎。各地、市、縣還舉辦不定期的群眾文藝匯演,促進了群眾文化活動的繁榮。近幾年,每逢藏族傳統節日“雪頓節”,西藏都舉行藏戲、歌舞演出,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自娛性傳統文化活動。洛扎縣(藏戲、歌舞)、比如縣(民間造型藝術)、貢嘎縣昌果鄉(民間舞蹈)、昂仁縣窘日吾齊(藏戲)、江孜縣(藏毯紡織)還被國家正式命名為民間藝術之鄉。國家投資260多萬元在堆龍德慶縣建成了國家級農村兒童文化園,并于1996年成立了西藏少年兒童藝術團。西藏少年兒童藝術團兩度赴北京演出,并于1998年赴美國參加國際兒童藝術節演出,均獲得巨大成功。1995年至1999年,西藏自治區先后派出包括藏族群眾業余演出團在內的40個藝術團組360人次,到世界五大洲20多個國家和地區進行演出、展覽和學術交流活動,所到之處無不引起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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