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中級法院近日對全國首例網絡文學侵權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涵江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姚國祥、劉開山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2007年2月,莆田市版權局接到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報案,稱該公司原創文學門戶網站“起點中文網”登載的該公司享有專有著作權的文學作品,近期被設在莆田市的“云霄閣”網站未經許可非法轉載,并提供在線閱讀從中非法獲利。
莆田市版權局調查發現,2004年1月來,“云霄閣”網站先后刊載文學作品近9000部,有的作品刊載一段時間后,被自動移除,至案發時尚有在線作品5334部。網站吸引了眾多網民瀏覽,曾一度成為中文網站訪問量排名第二,案發前仍居中文文學類網站排名第七,日訪問量達20萬獨立IP。姚國祥、劉開山通過“云霄閣”網站首頁開辟的有償廣告獲取經濟利益。
2007年7月,涵江區警方在莆田和濟南分別抓獲姚國祥、劉開山。
法院審理查明,“云霄閣”網站系由劉開山和姚國祥共同出資于2004年1月建立,主要刊載網絡文學作品提供網上在線閱讀,由姚國祥負責技術維護和廣告收支管理,劉開山負責上網信息內容發布。其作品來源,主要通過網站加載的專門軟件,從“起點中文網”、“幻劍書盟”等文學網站自動搜索、批量采集。在沒有經過文學作品著作權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將這些作品提供給互聯網用戶在線瀏覽,并通過網站鏈接廣告從中獲利人民幣7萬元。
根據侵權作品鑒定書的證實,在“云霄閣”網站登載的作品中,有1345部侵犯了“起點中文網”的專有發布權,其中由“云霄閣”網站批量采集,與“起點中文網”同名作品內容一致或基本一致,且已由“起點中文網”提供著作權證明的作品有1339部。
法院認為,姚國祥、劉開山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并通過在互聯網傳播方式牟利,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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