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今天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備受關注的侵權責任法草案再次提請常委會審議。根據侵權責任法草案的規定,利用網站侵害他人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網絡服務提供者可能承擔連帶責任。中新社發 任晨鳴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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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今天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備受關注的侵權責任法草案再次提請常委會審議。根據侵權責任法草案的規定,利用網站侵害他人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網絡服務提供者可能承擔連帶責任。中新社發 任晨鳴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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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22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今天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備受關注的侵權責任法草案再次提請常委會審議。根據侵權責任法草案的規定,利用網站侵害他人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網絡服務提供者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侵權責任法草案是在2002年12月提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時隔6年,侵權責任法草案再次提請審議,草案明確規定了產品缺陷、機動車交通事故、醫療損害、環境污染、網絡侵權以及動物致人損害等方面的責任確定、賠償標準等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審議的侵權責任法草案明確我國侵權責任制度實行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相結合的原則。
侵權責任法草案對醫療損害賠償責任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規定,其中診療損害實行過錯責任;因藥品、醫療器械的缺陷造成損害的,實行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草案規定,患者應當向醫務人員告知與診療活動有關的病情、病史等情況,患者未盡到該項義務,造成誤診等損害的,醫務人員不承擔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草案首次對精神損害賠償作出明確規定。
侵權責任法草案首次對精神損害賠償作出明確規定。
草案規定,排污符合規定標準,但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排污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草案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草案明確產品責任,以利于增強經營者的質量意識,提高產品質量,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草案就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一致時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草案對未成年人在幼兒園、學校受到傷害時幼兒園、學校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作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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