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教信仰和民族習俗得到尊重
藏傳佛教是西藏大多數群眾信奉的宗教,是西藏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西藏人民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形成了獨特的民俗民風和生活習慣。西藏和平解放以來,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并充分尊重西藏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
舊西藏實行的是與歐洲中世紀類似的政教合一的宗教制度。以達賴為總代表的上層勢力操縱政治、經濟和文化命脈,把持信眾進入天國的“入場券”,對廣大信教群眾實行神權統治和宗教專制,根本談不上宗教信仰自由。這種體制成為窒息社會活力、束縛人們思想的沉重枷鎖。1959年的民主改革,徹底推翻了腐朽落后的政教合一制度和以達賴為首的寺廟活佛的教權統治,實現了政教完全分離和寺廟公共事務管理的民主化,為實現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制度保障。
國家把藏傳佛教作為藏民族傳統文化給予有效保護。為了滿足信教群眾宗教信仰的需要,國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保護宗教寺廟和文物古跡,不僅把布達拉宮、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扎什倫布寺、薩迦寺等眾多宗教活動場所列入全國和自治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而且每年撥出大量專款進行維修。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央和西藏地方財政先后撥款7億多元人民幣和大量黃金、白銀等物資,修繕了一大批宗教場所。目前,西藏有各類宗教活動場所1700多座,住寺僧尼4.6萬余人。寺院的壁畫、雕刻、塑像、唐卡、經卷、法器、佛龕等宗教文化載體,受到保護和修繕。大量宗教文獻典籍得到搶救、整理、出版。各寺廟的傳統印經院得到繼承和發展,現有木如寺印經院、布達拉宮印經院等大型傳統印經院近60家,年印經卷6.3萬種,民間經書銷售攤點20家。1984年西藏自治區政府將藏文大藏經《甘珠爾》拉薩版贈送給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并資助拉薩印經院刻制提供給區內外寺廟使用。1990年,又撥專款50萬元人民幣在拉薩木如寺資助刻制藏文大藏經《丹珠爾》新木版,已刻制的160卷帙正在印刷之中,這是西藏有史以來《丹珠爾》第一次在拉薩刻制、印刷。國家還投入4000多萬元人民幣,組織上百名藏文專家,歷時20余年,完成了對藏文大藏經《甘珠爾》、《丹珠爾》的對勘出版,現已出齊124部《丹珠爾》,108部《甘珠爾》預計2008年內出齊。迄今已印出大藏經《甘珠爾》1490部,并印行藏傳佛教的儀軌、傳記、論著等經典單行本。1998年,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和西藏人民出版社分別整理出版了《苯教甘珠爾》和《苯教丹珠爾》(大藏經)。一大批有關佛教的專著,如《貝葉經的整理研究》、《西藏苯教寺廟志》等相繼問世。
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護。西藏自治區和7個地市均設有佛教協會。中國佛協西藏分會辦有西藏佛學院、藏文印經院和藏文會刊《西藏佛教》。國家創辦了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專門培養藏傳佛教高級人才,西藏已有100余名活佛、高僧進入該院深造。寺廟學經、辯經、晉升學位、受戒、灌頂、修行等傳統宗教活動正常進行。活佛轉世作為藏傳佛教特有的傳承方式得到國家的尊重,已有40多位新轉世活佛按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得到認定。
西藏的宗教活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上世紀80年代以來,西藏陸續恢復了各種類型宗教節日40余個。信教群眾每年自由參加薩噶達瓦節、雪頓節等各種各樣的宗教活動。西藏隨處可見懸掛的經幡、刻有佛教經文的瑪尼堆以及從事宗教活動的信教群眾。信教群眾家中普遍設有經堂或佛龕,經常進行轉經、朝佛、請寺廟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動。
西藏人民的風俗習慣得到尊重和保護。和平解放后,中國政府特別注意尊重和保護藏族及其他各民族的傳統風俗習慣,尊重和保障他們按照自己意愿從事宗教和民俗活動的自由。50多年來,西藏的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保持著本民族的服飾、飲食、住房等傳統風格,每年如期舉行各種傳統節慶活動。與此同時,一些與封建農奴制相伴隨的腐朽、落后、蔑視勞動群眾的舊習俗,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而被群眾所摒棄,代之以現代、文明、健康的新風尚。西藏每年舉行的各種節慶集會,既有大量傳統節日和宗教節日如藏歷新年、沐浴節、望果節、酥油燈節、達瑪節、煨桑節、噶爾恰欽節、賽馬會等,又有國慶節、國際勞動婦女節、五一國際勞動節等全國性和世界性的節慶活動,還創立了山南雅礱藝術節、昌都的康巴藝術節、日喀則的珠峰藝術節、林芝的杜鵑花節等現代民族節日。藏族傳統的優秀文化與現代文明的新思想、新文化相結合,為西藏民俗文化增添了新的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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