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國務院調查組初步分析認定,山西襄汾新塔礦業公司“9·8”特別重大尾礦庫潰壩事故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 山西省政府秘書長王清憲11日說,經核實,8日發生的尾礦庫潰壩事故泄容量為26.8萬立方米,過泥面積30.2公頃,波及下游500米左右的礦區辦公樓、集貿市場和部分民宅,造成建筑毀壞,人員傷亡。 中新社發 前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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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國務院調查組初步分析認定,山西襄汾新塔礦業公司“9·8”特別重大尾礦庫潰壩事故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 山西省政府秘書長王清憲11日說,經核實,8日發生的尾礦庫潰壩事故泄容量為26.8萬立方米,過泥面積30.2公頃,波及下游500米左右的礦區辦公樓、集貿市場和部分民宅,造成建筑毀壞,人員傷亡。 中新社發 前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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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誰該為這場災禍負責?——山西襄汾“9·8”特別重大尾礦庫潰壩事故調查
9月11日,山西臨汾市襄汾縣新塔礦業公司潰壩事故發生第四天,事故已造成151人死亡、35人受傷。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王君在現場嚴肅指出,這是今年以來全國死亡人數最多的一起安全生產事故,損失很大、影響極壞。
11日下午,國務院山西省襄汾縣新塔礦業公司“9·8”特別重大尾礦庫潰壩事故調查組成立。調查組初步認為,這是一起違法違規生產導致的重大責任事故。
據記者了解,在安全隱患長期明顯存在的情況下,發生潰壩的尾礦庫仍然違法運行,更嚴重的是,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已經被吊銷兩年多了但卻依然非法生產,監管部門在明知企業非法生產的情況下,卻沒有進行徹底整改和停產,直至特大事故發生。事故充分暴露了安全監管預防體系存在嚴重漏洞。
企業擅自啟用尾庫壩 至少半年沒有被停產
發生事故的新塔礦區980平硐尾礦庫,原屬臨汾鋼鐵公司塔兒山鐵礦,建于上世紀80年代,1992年停止使用。2005年塔兒山鐵礦產權公開拍賣給新塔礦業有限公司。
1992年,這個尾礦庫被封閉后,曾采取碎石填平、黃土覆蓋壩頂、植樹綠化、庫區上方建設排洪明渠等閉庫處理措施。新塔礦業公司通過拍賣購買了鐵礦產權,本應該履行了合法的手續后重新修建新的尾礦庫,但礦方卻擅自在舊庫上挖庫排尾,從而造成尾礦庫大面積液化,壩體失穩,并引發了這起重特大潰壩事故。
“老壩有安全隱患,但老板為了省錢,就是舍不得建新壩。”在塔山礦區打工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重慶籍打工人員說。他的妻子8日早上在集貿市場被泥石流沖走,至今仍沒有音訊。
云合村一位村民告訴新華社記者,這個壩早就不用了。但新塔礦業公司實際控制人張培亮今年以來卻一直在用。記者問這位村民:張培亮用廢棄的壩怎么沒人管?這位村民毫不隱諱地說,張培亮有錢,誰敢管?
在這次事故中,新塔礦業公司三層辦公樓被泥石流沖走了十幾米。它離出事的尾礦庫壩只有500多米。公司員工每天在樓內居住、工作,他們不知道,自己正處在自己公司放置的“定時炸彈”之下。
事故發生時,在樓內的公司員工劉合是一名幸存者,他被泥石流沖下去幾百米,只是全身擦傷。當記者與劉合談到尾礦壩的安全問題時,劉合說“礦里只是前幾天試生產”。顯然,劉合根本沒有意識到尾礦庫的致命危險。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王君氣憤地指出,這家企業是“只講生產、不講安全,只講效益、不講安全,只講賺錢、不講安全”的典型,監管部門對企業的違法行為沒有進行嚴厲打擊,最終釀成了大禍。
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對重大隱患長期視而不見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一位負責人說,一個廢棄多年的病、險庫壩,就像是懸在下游居民頭上一顆“定時炸彈”,然而監管部門對此卻長期視而不見,致使違法企業蒙混過關,這充分反映了一些地方在安全監管和預防方面弄虛作假的情況非常嚴重。
在事故搶險現場,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王德學與襄汾縣安監局局長張新如的一段對話十分形象地反映出當地在監管方面存在的漏洞。
王德學問:你知道新塔礦業公司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嗎?
張新如答:2006年4月18日安監局吊銷了公司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王德學又問:你去查了沒有?
張新如答:查了。
王德學問:那你知道礦上還在生產嗎?
張新如答:知道。
王德學問:知道了為什么不采取措施?
張新如答:我們下過整改令,但企業不聽。
王德學問:為什么不向政府申請把礦炸掉?
張新如答:當時這家公司的采礦許可證還沒有到期。
據記者了解,這個公司的采礦許可證從2007年8月就到期了,但監管部門卻沒有對這家違法生產的企業采取徹底整改措施。
山西省安監局局長張根虎在向國家安監總局做檢查時說,有關部門對廢棄庫和閉庫后的尾礦庫疏于監管、地方政府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活動不堅決、不得力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云合村一位村民在事故發生后告訴記者,發生事故的尾礦壩一直在生產,他和村里的不少人向礦上提出這個地方有安全隱患,為此,他自己還和礦上一個姓侯的礦長吵過架,但礦里就是置之不理。
為什么一個普通村民都能看出來的安全隱患,監管部門卻視而不見?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王君說,監管機構沒有對違法企業進行根本整治,是對違法行為的“姑息、縱容”。
建立防控體系是當務之急
事故發生第二天,襄汾縣給予縣安監局局長張新如等4人撤職處分。問責是必要的,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事前預防更為重要。
臨汾市是山西省的煤炭大戶和鐵礦生產大戶。近年來,臨汾市曾多次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當地群眾對記者說,每次事故發生后,都是“政府問責忙、一免一大片,官員忙換茬、換了還照樣”。
臨汾市一位干部說,當前基層安全監管存在一個怪現象:安全隱患就像是“皇帝的新裝”,大家都覺得有危險,卻都不愿意說,一些地方和部門的監管人員“只對領導負責而不對隱患負責”,領導不過問就覺得不關自己的事。這樣的預防體系說穿了根本不起作用。臨汾屢屢發生煤礦和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山西省安監局局長張根虎承認,當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比較完善,職能分工也比較明確,國家政策也比較具體,但關鍵是落實不到位。
山西省安監局提供的資料顯示,從2002年至今,山西的尾礦庫經過整治后,由800多座下降到553座。在這550多座尾礦庫中,仍存在著點多面廣、選礦能力大于采礦能力、尾礦庫管理技術人員匱乏、安全欠賬多等問題。一些尾礦庫的下游仍有不少村莊和居民區。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政府是安全監管的主體。如何把握兩個主體的關口前移,建立安全事故預防控制體系,切實排查隱患,預防發生影響惡劣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是當務之急。 記者呂曉宇 滕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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