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想沖就沖,路口隨意變道穿插,大街小巷亂停亂放……長期以來,部分特種車和公務車在非執行緊急公務時依仗特權“橫行霸道”,令老百姓頗有微詞,有市民戲稱羊城遍地是“牛”車。
可喜的是,乘著創建文明城市的東風,廣州近期出臺了一系列措施狠治“特權車”,除了將抄告通報制由每月一次縮短為3天一次外,廣州市越秀區政府昨日也正式發文提出“警告”:公務車司機若三次交通違法將一律“炒魷魚”,領導干部交通違法也將受到紀律處分。
對此,相關專家和人士提醒,借著“創文”契機大力整治“特權車”是好事,但希望不要“一陣風”。應借此機會建立起一整套對特權車嚴格執法的長效機制,除在媒體上對這些違章“特權車”進行曝光外,還可鼓勵市民隨時隨地拍攝違法違章行為,發動全社會力量進行監督。
越秀
公務車司機三次交通違法,炒魷魚!
“有些駕駛人員認為公務用車違法無所謂,車壞有保險公司賠,被罰款有公家報,甚至有人開‘霸王車’!”昨天下午,越秀區專門召開公務用車專項整治會議,越秀區區長武延軍在會上向媒體通報了7月至8月15日越秀區公務用車違法情況。
據悉,越秀區目前共有定編公務車870多輛,加上企事業單位、作業車等,全區公務用車超過1000輛。按照交警部門的抄告,越秀區7月份共有79宗公務用車違法,8月上半月51宗,其中區市容環衛局及車隊列首位,總計達30宗。
“交通違法雖出在司機,但責任卻在領導,不要以為自己在越秀是‘地頭蛇’,想沖就沖隨便違法。”武延軍“嚴詞”,七八月份涉及到有交通違法的39家單位必須書面給越秀區整治辦作出檢查。
武延軍透露,越秀區已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越秀區公務車輛管理的規定》,規定了今后對區屬公務用車違章情況及駕駛員違章行車將實行通報制度。交通罰款由駕駛者自行負擔。第一次交通違章予以批評教育并記錄在案;第二次予以書面警告并停職參與安全學習;第三次違法作離職處理。對于公務員、干部則將視作對區政府規章執行不力,對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
此外,越秀區機關車輛將建立檔案,每月每季對油耗、車輛行駛公里數等進行普查。對擅自用車者每次處罰1000元,同時必須繳納車輛使用費。
-調查
特權車違法有所收斂
記者巡城發現,天河城仍有特種車堵門口
連日來,記者前往多個路口和商業繁華路段調查發現,雖然特種車和公務車的違章違法行為已有所“收斂”,但亂掉頭、亂停放的情況仍不時可見。
昨天下午,記者在東川路省人民醫院一帶守候了一個多小時,見到數十輛公務車以及一些職能部門的專用車,當中僅一輛在此違章大掉頭,其他車輛都基本“守規矩”。
9月3日,記者分別來到署前路和天河南一路一帶,發現幾輛職能部門的專用車沒有停在固定停車位上,在路邊亂停放。署前路上的東山大百貨門口雖然劃出了臨時停車區,但仍有特種車停在臨時停車區外,原本不算寬敞的路變得更加窄小。天河南一路情形相似。
9月2日下午,記者在天河城南門,看到三輛特種車“堵”在正門口,車上都有司機,看起來都在等人。經常來天城河搭客的出租車司機老劉告訴記者,最近廣州創文抓得緊,堵在天河城門口的特種車和公務車少多了,以往最高峰時堵十幾輛都有,“大部分特種車公務車應該不是來執行公務的吧?畢竟天河城是逛街的地方。”
-聲音
一些特定車號本身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一個電話便搞定 交警想管不敢管
“大部分公車其實都是‘特權車’。”在廣州當了幾年交警的小楊解釋,其實除了軍車、警車非常容易辨認外,現在很多地區政府部門的車輛都使用小號,也就是100號以內的,有的地區是以特定的數字打頭,如“9”打頭的車牌。“可以說,這些車牌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見到這些車牌的車輛,交警部門執法往往有所忌諱。”
“說實話,不是我們不管,而是管不住,或者說根本不敢管。”小楊說,比如說像特種車,他們“無權”管理;而開公務車的司機,一般關系比較廣,一個電話便可輕松搞定;最麻煩的是“不小心”查到一些領導的車,遇到素質好的,人家可能就找人免掉罰單就算了;遇到脾氣不好的,會當場發作,最后還找到他們的頂頭上司批評他們,“久而久之,見到這些車,我們自然是睜只眼閉只眼。我認為最重要的是要想更多的辦法,用更多的硬措施,使一些領導和單位‘克服特權思想’。”
小楊坦言,目前,對機關車輛實行抄告制度有一定震撼作用,“畢竟是通報批評,有些單位還是非常在意的,尤其是現在創文的大背景下,一些公務車司機還是會有所忌諱,有所收斂。事實上,一些公務車司機不怕罰,罰了也不肉疼,反正有單位埋單。抄告制度要有好的效果,關鍵還是各相關單位的配合。”
-建議
鼓勵拍攝違章 發動社會監督
“在國外,只有開著警燈的消防車、國家救護中心的救護車等才是特權車。”廣州市社科院科研處處長彭澎博士表示,目前特種車和公務車交通違法在國內各大城市都較普遍,如果仍由其發展下去,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軍民關系黨民關系。
彭澎認為,曝光、處罰公務車違章本應該是十分平常的事情,從根本上講,不管是公車還是私車,只要違反了交通法規,交警就應該依法辦事。
“目前廣州借著‘創文’契機大力整治‘特權車’是好事,但希望不要又是‘一陣風’。”彭澎說,從長遠來看,對公務車交通違法行為僅通知單位還是治標,遠不是治本,廣州應逐步建立起對公務車嚴格執法的一整套長效機制。
他建議,如果公務車違章,應該像私車一樣,在報紙上予以曝光;同時,出臺措施,鼓勵普通市民對公車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拍攝,讓每個市民都成為公務車的監督員,發動全社會的力量進行監督,讓公務車違章曝光、處罰走入正軌。(本報記者 周樂瑞 實習生 胡曉瑜 通訊員 周小莉)
-鏈接
抄告加曝光 專治特權車
花都番禺還有一招:主動貼標簽發動社會監督
———抄告制度每月1次縮短為3天一次: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自2007年1月起,對廣州市直屬機關車輛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實施抄告制度。自實施抄告始,市直機關車輛交通違法總量從2007年1月的372宗下降到2008年6月的106宗,下降幅度為71.51%。近期廣州市交警部門將開展省直、區屬機關的車輛信息收集工作,將部隊(武警)車輛交通違法的抄告由原來每月1次縮短為3天一次,粵O、粵警車輛的抄告由原來每月1次縮短為半個月1次,并抄送市創建辦,實行二次處罰和教育。
———車貼標志邀群眾監督:花都區將統一制作的紅色“花都文明號”車標,全區1000輛公務用車,統一貼在前后擋風玻璃位置。番禺區公務車以及公務員的私家車也都貼上了“創文”標簽———“文明交通、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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