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4日,濟源市出臺了《濟源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此項在全省具有破冰之舉的社保新政一出,旋即引發各方關注。此舉帶來的最顯著變化之一,將是在整個濟源市,尤其廣大農村,眾多家庭將告別延續數千年的“養兒防老”固有模式,從而逐步過渡到社會養老。
在我省乃至全國尚缺乏成熟運行模式可供借鑒的情況下,濟源這一新措將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一歷史性的跨越,將把濟源帶入全民社會養老時代。
“全民養老”拒絕盲區
目前,濟源市的養老保障政策主要有兩項。一是以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為保障對象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二是以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為保障對象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而占整個社會大多數的非從業人員、農民、大齡居民、被征地居民等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卻成為一個“盲區”。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睗词惺虚L趙素萍介紹,近年來,濟源市養老保障體系不斷健全,參保人員已達10萬余人,但占社會群體絕對主流的大量城鄉居民卻游離在養老保障體系之外,成為一個被政策忽視的角落。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快,這類社會“主流人群”的社會保障問題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與城市化進程相適應的城鄉社會居民養老保障制度。
據介紹,作為全省城鄉一體化試點市,近些年濟源市經濟快速發展,綜合實力不斷增強,如2007年濟源市全口徑財政收入達到36億元,地方財政收入實現15億元,建立覆蓋全市的新型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條件已經具備,時機已經成熟。濟源市委十屆三次全會適時提出:探索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機制,抓好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力爭走在全省前列。濟源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經過多次調研,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在我省率先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據濟源市有關部門初步估算,這一養老新政實施后,全市將有46萬居民從中受益。此項政策在我省其他地市未曾施行的情況下,濟源率先“試水”深淺,此“吃螃蟹”之舉,對于其他地市來說,將極具借鑒意義。
財政“兜底”確保新政推行
拿到屬于自己的一份養老金,這是所有參保者的共同愿望。但在繳納的過程中,個人到底要出多少錢?這恐怕是所有參保者最為關心的問題,也是此項社會養老制度中最為受人關注的內容。
《意見》明確指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的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全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算術平均數確定。在此平均數的基礎上,設置了3%、4%、5%……20%、21%、22%等20個繳費比例,參保人員可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靈活選擇任何一個作為自己當年度的繳費比例。
可謂最大程度彰顯民生。
記者了解到,這一機制的最大亮點在于,明確了養老保險資金的財政投入。按照新規,參保人員繳費時,財政按參保人員當期繳費額的40%建立財政補貼賬戶。在計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待遇時,財政補貼賬戶和個人賬戶合并計算。
濟源市市長趙素萍對此規定做了進一步解釋:“對參保人員,財政按參保人員當期繳費額的40%給予補貼,參保人員繳費越多,財政補貼就越多,享受的待遇就越高。初步估算,僅此一項濟源市財政每年的補貼額度約有3000萬元。如果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基金出現收不抵支問題,則由財政進行基金‘兜底’,確保參保人員的利益,這是一般的商業保險所無法比擬的!
“讓每一個人共享經濟和社會發展成果。”趙素萍說,濟源此次實行的社會養老辦法,顯示了政府最大的責任擔當。《辦法》實施后,從制度設計框架層面而言,濟源的養老保障政策將實現全覆蓋。
為何有人叫好有人擔憂
新的社會養老機制給予了大量未參保人員分享社會發展“蛋糕”的機會,按理應該受到濟源全市人民的擁護,然而,5月29日,記者在隨機采訪中發現,并沒有出現想像中的一片叫好的局面,極少數人甚至對這項好政策表示了憂慮。一項惠及全民的民生新政,為何沒有帶來應者云集的局面?
記者調查發現,三個方面的擔心導致了大家對新政的憂慮情緒。
第一個擔心,對居民來說,要在繳納15年之后才能嘗到甜頭。相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立竿見影效果,社會養老在農村缺乏即時的放大效應。
濟源市市長趙素萍對此表示說,居民的擔心可以理解,但這種擔心完全是多余的,因為這項政策最大程度保護了參保人員的利益。如個人繳費部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參保人員遷出我市或死亡的,個人賬戶本息可退還本人或家屬,尤其對高齡老人更為關注。《辦法》規定:“具有本市戶籍,居住滿20年,男年滿75周歲、女年滿70周歲以上且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按月享受養老保障補助,月養老保障補助標準為每人40元。”
第二個擔心來自于沿襲數千年“養兒防老”心理障礙。對于農村家庭來說,還不習慣這項猶顯陌生的民生新政!凹毸L流”的養老金,使一些更為關注眼前現實利益的農民出現了猶豫。
濟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徐敬習對此表示,他理解居民的這一心理,并將盡力把這項民生新政真正惠及到更多的人。他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新社會養老機制,不僅將確保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而且也是一種必不可少的社會保障。社會保障實際上是一種社會投資,它將為“老無所依”系上一根纜繩,將養老和“防老”由單純的個人行為逐步向社會行為過渡。
第三個擔心是參加過保險公司的養老保險,再參加這項新政有沒有必要。
徐敬習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與商業保險的區別作了詳盡解釋:“性質不同: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屬于政府行為,商業保險則是一種商業行為;目的不同: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的出發點是為了保障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而商業保險的根本目的是獲取利潤;資金來源不同: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的資金由政府、集體和個人三者分擔,財政每年還要按參保人員當期繳費額40%給予補貼,商業保險的資金由投保人負擔,財政不作任何補貼;政府承擔的責任不同:政府對城鄉養老保障承擔最終的無限責任,對商業保險承擔則是監管責任。” (史頌光 成利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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