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嘗試重大突破民主法制再樹特區樣板
深圳擬推區長差額選舉
2008年是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周年,或許也將成為經濟特區政治體制改革的“元年”。最近,一份《深圳市近期改革綱要(征求意見稿)》在深圳政府在線上公布,里面公布了市委、市政府正在醞釀的多項重大改革:區長差額選舉、區人大代表直選、黨代表大會常任制……這些名詞聽起來就讓人興奮不已。
今年3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到深圳調研。在講話中,汪洋特別強調深圳要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爭取在這方面為全國樹立樣板。一番話給深圳指明了新的方向,深圳就是要在民主法制方面有更大的創舉,才能進一步樹立特區的樣板。
汪洋深圳調研之后,深圳市委、市政府立即布置相關部門和理論界研究深圳進一步改革、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范市的方向,并要求在綜合各方面意見后,給出一個改革“菜單”。深圳理論界、學界對此次探討十分興奮,認為深圳特區鼓起勇氣,明確了改革的突破口———政治體制改革與民主法制建設,而給深圳這個勇氣的,正是汪洋的一番話。
瀏覽《深圳市近期改革綱要(征求意見稿)》,你會發現很多令人興奮不已的關鍵詞。在黨內民主方面,黨內選舉引進競爭機制,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直選范圍;在基層民主方面,在區政府換屆中試行區長差額選舉;在行政管理體制方面,探索將城市管理職能交由警察執行的新體制……
《綱要》明確,深圳將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在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政府建設,健全完善的市場體系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建設等方面,力爭走在全國前列,努力探索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范市的制度模式。
積極發展黨內民主
重大決定無記名投票
要點:全面實施區級黨代表大會常任制,探索試行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度。完善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定期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的制度。在黨內選舉中引進競爭機制,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直選范圍,完善市、區兩級黨委差額選舉制度,并適當擴大差額數量,允許參選人(包括自薦和黨員聯名推選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開展競選活動。
各級黨委的常委會和行政機關黨組的重大決議,逐步實行無記名電子表決,以真正體現多數人的選擇意志。
點評:前不久一次基層黨組織選舉中,一名有著60年黨齡的老黨員說:“沒有黨內的民主,就沒有人民的民主。黨內民主要給人民民主做榜樣。”黨代會常任制,在一些地方已經進行了探索。目前黨代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全會,使黨代表成了五年一次的“表決工具”,實際作用有限。實行常任后,擴大了民主,也有利于調動黨代表積極性、進一步發揮其作用。
在完善黨內選舉方面,目前深圳市已經在探索社區一級黨組織直選,但這樣的直選層次畢竟太低、范圍太小。“直選”能否向上一級黨組織“擴散”,還需要探索。
推進基層民主選舉
區長差額直選
要點:在區政府換屆中試行區長差額選舉,擴大副區長選舉的差額數量,候選人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演講、答辯,由同級人大差額選舉出區長、副區長,為以后條件成熟時進行市長差額選舉積累經驗。
點評:1999年,深圳龍崗區大鵬鎮鎮長差額選舉曾引起國內學界的廣泛關注,有人甚至大膽地猜想:什么時候深圳的區長、市長能夠差額選舉?根據《選舉法》規定,區長應實行差額選舉,但如果提名的候選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額選舉。在實際操作中,區長從來都是等額選舉。如果真能實現“區長差額選舉”,將是一個不小的突破。
充分發揮人大職能
探索區人大代表直選
要點: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人大內設機構,圍繞立法、監督和服務常設機構及代表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逐步提高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專職化比例,完善人大常委會工作機制。
在區級人大換屆或代表補選中,開展部分區人大代表的直接競選,增強民意基礎。政府設立專項資金,支持設立人大代表工作站,及時反映基層群眾的訴求,暢通民意反映渠道。
點評:盡管從1980年開始,已把直接選舉范圍從原來的鄉級擴大到縣級,但縣級以上的人大代表均由間接選舉產生。不少學者認為,經過鄉級直選45年的“學習”,我國公民已基本具備比較完全的直接選舉的知識和經驗。目前,城鄉公民對提高和擴大直選層級和范圍的呼聲日漸高漲,提高和擴大我國直選層級和范圍的各方面條件均已日趨成熟。
推進廉政體制創新
學習香港“廉政公署”
要點:借鑒香港廉政公署模式,研究創新反腐廉政的工作機構和運作模式。通過特區立法賦予其必要的權限,拓展監督的范圍和職能,授予必要的手段,加大反腐廉政工作力度。
加快輿論監督的立法工作,確保新聞媒體在行使新聞輿論監督權時的應有采訪權和自主權。充分發揮網絡監督作用,探索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事先通過各種媒體征求社會意見。
點評:2006年以來,深圳紀檢監察等部門已數次前往香港廉政公署取經,調研內容主要圍繞投標人資格預審、低價中標、工程擔保等問題。但如何在廉政制度框架上進行改革,也是有關部門一直在思考的問題。尤其深圳是全國唯一一個紀委和監察局沒有合署辦公的城市,許多人曾猜測,這是否為了讓監察局扮演類似“香港廉政公署”的角色。這種猜測是否能成真?正如《綱要》所說,要利用特區立法權,擴大“監察部門”的權限。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區和部門一把手“公推公選”
要點:逐步實現各區黨政一把手、市政府各部門一把手由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無記名投票推薦人選,票數較高者和自薦、聯名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公開演講和答辯,最終由常委會進行差額票決。
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定期輪崗培養制度,加大市、區兩級政府部門主要行政負責人跨部門交流,推動其他層級相同類別公務員跨部門崗位交流。
點評:“公推公選”由仇和在江蘇燃起第一把火,這對一向以“敢為天下先”的特區是一個不小的“沖擊”。很多人在問:為什么深圳不敢?如今深圳也要進行“公推公選”的嘗試,如何才能比當初的仇和走得更遠?一是在“公推”上擴大民主,不但黨委有提名權,群眾也應該有聯名提名的權利,深圳就計劃增加自薦和“聯名推薦”的方式;二是在公推公選官員的層級上,在實現了局長、區長“公推公選”后,還能讓更高級別的官員“公推公選”嗎?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探索建立“城管警察”
要點:學習香港、新加坡的經驗,建立健全行政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適當分離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深入研究、合理界定各級行政管理事權,進一步優化“大部門制”管理體制,推進政府法規起草、城市規劃、產業政策等決策事項相對集中的改革。借鑒國際先進城市管理經驗,探索將城市管理職能交由警察執行的新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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