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法官八小時外納入監督圈 定期被“家訪”
2008年02月19日 10:05 來源:南方都市報 發表評論
工作八小時之外,作為執法者的法院一線干警們(包括法官、法警)都和什么人交往、業務之外的活動有哪些,這些內容已納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內部監督范圍。昨日下午,在和廣東省全國十一屆人大代表視察組舉行的座談會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鄧基聯表示,深圳中院的內部監督領域目前已經延伸到了干警的“社交圈”和“生活圈”。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鄧基聯表示,深圳中院制定了《關于加強干警業外活動監督管理的若干規定》,根據這一制度,法院將內部監督領域延伸到了干警的“社交圈”和“生活圈”。
這一監督方式引起了視察組不少全國人大代表的興趣。“我們各部門領導定期到部門的每個干警家里去家訪。”鄧基聯介紹,通過定期的家訪,可以了解干警的家庭、生活情況,同時通過事前、事后的報告制度,加強對一線執法者的監督管理。“有些一下班就走,很晚才回家,干什么去了?很多情況平時在工作時間沒有辦法知道的,通過家訪都可以有所了解。效果還是不錯的。”
而對于深圳市法院的這一做法,此次調研組的召集人,全國十屆、十一屆人大代表、廣州市律師協會秘書長陳舒也表示贊同,“社會、家庭和交往肯定會對執法者產生影響,如果一個法官交往的人三教九流什么樣的都有,很難想像他能夠純粹地判案。”(王瑩)
【編輯:吳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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