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08年首個招聘會在國際展覽中心舉行,這是《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等新法實施后的第一場招聘會。新法要求,用人單位在招用人員時應告知勞動報酬、工作條件等內容,但部分公司“底薪+提成”的招聘海報卻讓主辦方為難,由于新法實施尚無細則出臺,市人才和勞動部門都說不清這種提法是否符合新法要求,為保險起見,主辦方發現此類情況即要求改正。
現場 “月薪面議” 頻頻撞線
招聘會共有202家用人單位提供約3000個職位,部分單位的招聘海報上打出“月薪面議”、“薪資面議”的字樣,有的標明“待遇:底薪+高提成+專業的培訓指導”。而從1月1日起實施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應當依法如實告知勞動者有關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專家 難界定是否“告知勞動報酬”
“我們也說不清‘底薪+提成’這種說法是否合法,因為新法的實施細則還沒出來。這是個模糊地帶。”市人才服務中心的高宇航經理表示,“只是針對這次招聘會,我們要求用人單位不能出現‘月薪面議’之類的字眼兒。”他表示,在巡場中已責令撤換了涉嫌“違規”的海報。
“‘底薪+提成’也是工資形式的一種。”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業處相關負責人如是說,因相關法律實施細則尚未出臺,難以界定它是否算“告知勞動報酬”。
未來 門票是否免單還難說
此外,按照新法規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勞動者提供職業供求信息。昨天的招聘會的確是第一次面向包括應屆生和社會人員在內的入場者免費開放。而今后是否繼續免單,高宇航則表示要視細則而定。“目前確定下來免門票的,還有2月16日、17日的春季人才招聘會,那會兒剛過完春節,是全年中求職人數最多的一場。”(姜葳)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