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要求加強流動黨員信息采集和管理服務
2008年01月05日 03:18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1月5日電 據(jù)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組織部和中國公安部近日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組織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加強配合、密切協(xié)作,在流動人口管理工作中共同做好流動黨員信息采集和管理服務。
通知要求,組織部門和公安機關要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從加強流動人口公共服務的需要出發(fā),關心流動黨員,為他們提供必要的服務。要大力推進城市社區(qū)黨員服務中心(站、點)建設,維護流動黨員的合法權益。要通過“一對一”、“多對一”等形式,將本地黨員和外來流動黨員結成聯(lián)誼對子,促進流動黨員更好地融入本地的生活。在暫住戶口登記、辦理暫住證和居民身份證等方面,公安機關要為流動黨員提供方便。
通知要求,要充分發(fā)揮流動黨員在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的先鋒模范作用。流出、流入地黨組織和公安機關要教育流動黨員增強先進性意識,做遵紀守法的模范,做維護社會治安的模范,做勇于同違法犯罪活動作斗爭的模范,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群眾保一方平安。
【編輯:唐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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