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6日電 中國官方今天正式頒布了修訂后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該《辦法》出臺前,曾于今年11月通過互聯網等渠道向社會廣泛征求了意見。國家發改委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坦承,節假日調整不可能做到讓所有人都滿意,“應該尊重社會大多數人的意見”。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此番主要的修改之處,一是“五一”勞動節只放假1天,使老百姓從此告別“五一”黃金周。二是增加了清明節、端午節和中秋節三個傳統節日,各休一天。另外,春節的休假提前一天,從農歷除夕開始,正月初三不再是法定休假日。這一《辦法》將從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發改委負責人介紹說,從此次征求意見的結果看,在大多數群眾支持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的同時,一部分群眾也對調整方案提出了不同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一是建議在保持“五一”放假天數不變的同時,增加傳統節假日為法定假日;二是適當增加春節放假天數;三是還有少數意見建議將元宵節、重陽節等增設為法定假日。
這位負責人表示,這些問題集中起來看,主要是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希望獲得更多假期的愿望,“對此,我們充分理解。在現實生活中,凡是涉及所有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政策,大都不可能做到讓大家意見完全一致,因為不同的社會成員都有著自身的利益角度”。
這位負責人指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問題上,首先要尊重大多數社會成員的意見。從這次地方和部門返回的意見以及網絡問卷調查情況看,總體上有超過3/4的意見贊成和支持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即使在爭論較大的調整“五一”假期問題上也有超過60%網民表示支持。既然節假日調整不可能做到讓所有人都滿意,就應該尊重社會大多數人的意見。
其次,負責人表示,對于一些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進行具體分析——
關于調減“五一”假期問題。從反饋的意見看,之所以社會部分輿論對取消“五一”黃金周反應較強烈,主要是擔心《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得不到有效落實,減少現有長假將影響長途旅游、探親等活動,同時導致“十一”和春節假期更加擁擠。“我們認為,《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正式出臺后,要在全社會得到普遍實施可能需要一個過程。我們相信,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會落實好職工的帶薪休假制度“。
關于增加春節法定放假天數問題。提出此問題的理由,主要是部分民眾希望在傳統民族大節多放假,還有就是因為部分單位在實際執行中已不強制要求除夕這一天上班,而使一些職工感覺春節長假減少了一天。“我們認為,目前春節法定放假三天是合適的,前移一天體現了大多數群眾的愿望,一些單位除夕自行安排放假,不能代表政府的規定。
當然,元宵節、重陽節也是重要的民族傳統節日,有一部分意見建議將其也設立為國家法定節日,對此我們也進行了認真研究。考慮到目前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不宜再增加,而元宵節距離春節較近,中秋節雖然也與國慶節相鄰,但相比之下中秋節影響更大,因此此次暫不將元宵節增設為法定假日。重陽節是中國重要的敬老愛老的傳統節日,很多地方也稱重陽節為“老人節”,應當受到重視,但考慮到放假總水平的限制和民意調查的結果,此次暫沒有將重陽節增設為法定節假日。
有個別意見認為此次增加的傳統節日沒有考慮少數民族節日,這位負責人特別強調,這是一個誤解。此次調整國家法定節假日主要是從全國范圍來考慮的。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保護少數民族文化傳統,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少數民族傳統節日有著一定的地域性,主要紀念活動都在少數民族聚居地舉行,為此,修訂前后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都作了專門規定:“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少數民族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員,除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之外,目前全國約有38個少數民族節日由當地政府或人大做出了放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