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實行20多年的暫住證制度畫上句號,新的“居住證”時代來臨。居住證制度的目的在于消除城鄉差別。居住證將是外來務工人員在浙江省居住地的一個身份證明,持證者可享受同城待遇(據11月21日《都市快報》)。
在浙江試水“居住證”制度之前,已經有城市給農民工辦居住證了,只不過所辦的“居住證”和以前的“暫住證”相比是“換湯不換藥”,沒有實質變化。這次,浙江推行的“居住證”制度,卻有著本質的突破,居住證將與社保、就業、教育、居住等掛鉤,持證者將在子女就讀、計劃生育、勞動保障方面享受到與浙江省內市民一樣的優惠政策。
毫無疑問,浙江的居住證制度是一個巨大的進步。然而,筆者注意到,持居住證者只是在明確列舉的某些方面同市民享受“一樣的服務”,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享受同樣的權利。
持居住證的居民,因為沒有當地戶口,結婚得回戶籍所在地,買房也很難在當地申請公積金貸款,失業無法登記領取失業金,養老保險不納入當地養老保險體系,子女上學多是指定入學而不是就近入學,要出國得回戶籍所在地辦理護照……因此,居住證制度僅僅比暫住證制度前進了一步,因戶口差別而造成的身份差別依然存在。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的人口流動已經是一個不可阻擋的潮流。據統計,我國目前有1.3億流動人口,其中5000多萬登記為城鎮暫住人口,已實行了50多年的戶籍制度像一條無形的帶子束縛著人們自由流動。《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已經明確提出“要逐步地、有條件地解決長期在城市就業和居住農民工的戶籍問題。”關于戶籍制度改革,公安部也已經表示要起草《戶籍法》來取代《戶口登記條例》,以形成“國家立法規范、社會經濟調控及個人自主選擇的遷徙新格局”。
在這種背景下,筆者建議浙江的居住證制度可以走得更遠,可以想辦法實現“居住證”與“戶籍”的互通,或者用“居住證”取代“戶籍”,真正實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在全國一卡通,真正實現無身份差別的同等待遇。(作者: 葉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