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9日電 中國國家發改委在其官方網站刊登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問卷調查,發改委解釋稱,之所以作出調整是因為現行放假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傳統文化特色仍顯缺乏,節假日安排過于集中,并且休假制度不夠落實。
國家發改委稱,1999年,針對當時國內有效需求增長乏力的狀況,國務院對原有的法定節假日安排進行了調整,將“五一”、“十一”放假天數分別由原來的1天和2天增加到3天,并通過調整前后周末休息時間,形成了春節、“五一”、“十一”三個連休7天的長假。
這種休假安排,為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為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現行放假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
一是傳統文化特色仍顯缺乏。中國是一個有著幾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長期的歷史積淀已經形成了一批世代相傳、富有中華民族文化特色的傳統節日,但目前中國的法定節假日中只有春節一個傳統節日。
二是節假日安排過于集中。在目前10天法定節假日中,有9天集中安排在春節、“五一”、“十一”三個假期。這三個假期中,人員流動數量龐大,交通擁擠,旅游安全隱患增大;居民大規模集中出游導致旅游產品短期內供給不足,旅游景區人滿為患,破壞現象時有發生;長假期間消費過于集中,也給旅游及相關企業經營活動安排帶來較大困難。
三是休假制度不夠落實。目前中國尚未全面建立帶薪休假制度。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雖然設定了年休假制度,但安排時間較為集中,在實際執行中存在職工難以自由休息和因工作緊張而不能休假的現象。對企業職工年休假沒有明確的制度規定,一些職工的年休假權利難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