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稽的是,很多地方環保局長要通報當地的污染,居然只能給國家環保總局寫匿名信。”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稱,對于環保部門來說,目前亟須環境執法和監測系統的垂直管理(9月21日《法制日報》)。
匿名寫信舉報污染,地方環保局長的這種尷尬境遇具有代表性。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迫切愿望”,一方面是群眾越來越高的環保要求,而作為地方政府一個部門的環保局,既要執行地方黨政領導某些意圖,又要執行國家環保法律,存在困難。
在很多地方,投資者就是黨政領導眼中的“上帝”,一方經濟發展的“功臣”。為招商引資,他們可以不惜犧牲環境,犧牲法律,讓一些污染項目上馬。污染企業“只上車不買票”的現象普遍存在。這種情況下,環保局要執行國家環保法律,動輒就會被扣上“刁難投資者”、“破壞投資環境”的帽子,弄不好還會丟了“烏紗”。而越是經濟落后,環保工作往往越難做。如此,環保局長的腰桿就挺不起來了,環保執法也就軟了,有的索性“無為而治”。山西省環保局局長劉向東接受央視采訪時曾說,環保局是地方政府養的貓,它這個貓能不能捉耗子,捉幾只是由政府說了算,不是環保部門說了算。
筆者采訪中曾遇到一家污染企業,從省里到市里到縣里,環保部門連下了三道“停產令”,可污染企業還在冒煙、肆意排污。對此,縣里環保局領導無奈地告訴筆者:我們只能罰款,至于企業關停還得縣政府協調。還有一個資源大省的環保局長,他一邊被省長罵為什么擺不平環保總局,一邊被潘岳罵為什么不能嚴格執法。兩頭受氣,3年后,這個兩頭挨罵的局長終于不當局長了。
難怪潘岳說,地方環保局的地位最為尷尬,他們中有很多人堅持原則,但往往是“挺得住的站不住”。
這幾年“環保風暴”刮得不小,但環境形勢卻讓人樂觀不起來。“風暴”都具有突擊性,不可能改變深層次的困局。“風暴”再強,也還是傳統的行政手段,更多依靠的是各級執行者的個人意志,或者說是領導干部的個人魅力,并沒有建立制度保障,自然也沒有形成長效機制。于是“風暴”一去,一切如舊。因而,風暴雖好,但不宜依靠,建設制度才是根本。
環保局長寫匿名信通報污染太無奈,也警戒我們,要加快環境執法制度建設。這幾年,來自專家方面關于環境執法需要垂直管理的呼聲一直未斷。環境執法和監測系統的垂直管理,無疑有助于基層環保部門擺脫執法的尷尬地位。
當然,在呼吁環境執法需要垂直管理的同時,還需要設立一套對官員的環境考核和問責制度。對于那些造成重大環境事故的官員,對那些無視污染排放的官員,不管當地經濟發展多么快,都應該堅決予以責任追究,這也應該是科學發展觀制度建設的核心。(作者: 王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