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事處與世界銀行共同發起了“追回被竊資產倡議”。“倡議”意在幫助發展中國家追回被腐敗官員竊取的國家資產,并將這些資產用于發展項目投資。世界銀行表示,發達國家應當停止為被竊取的國有資產提供避難所(據中新社9月18日電)。
作為全球性問題,腐敗是世界各國發展中遇到的巨大障礙。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情況更為糟糕。由于資源的不足,發展中國家更容易受到腐敗的威脅。一些腐敗官員利用發展中國家經濟轉型、制度不健全的空子,大肆竊取國家資產,然后出逃國外,過起“天堂”般日子。“越窮越腐敗,越腐敗越窮”困擾著很多發展中國家。無疑,聯合國“追回被竊資產倡議”有助于發展中國家擺脫這一困境,也有助于消除發達國家是外逃貪官“保護傘”的詬病。
作為發展中國家,這一情況在中國亦不容樂觀。據高檢院透露,中國現在逃往國外的貪官有200多人,出逃地集中于西方發達國家和周邊國家。這一情況盡管不像網上說的那么嚴重,但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損害卻顯而易見。目前,外逃貪官攜款數額已從過去的幾萬、幾十萬發展到現在的幾百萬、上千萬,甚至幾個億,潛逃出境的犯罪嫌疑人中,處級、廳級干部逐漸增多。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貪污1100多萬元后,舉家逃往美國,在美國大量購置房產。逃往加拿大的中國銀行哈爾濱道里區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等人,涉案金額高達9億多元。這些外逃貪官無一不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目前,中國已和20多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與幾十個國家簽訂了司法協助條約,但和貪官外逃主要“目的地國”如美國、加拿大等都還沒有簽署上述條約,這就給外逃貪官引渡回國帶來了很大困難。因為政治因素以及意識形態的差異,一些西方發達國家不時打出“保護人權”、“司法獨立”的旗號,向腐敗官員提供難民身份、政治避難或居留權,使貪官引渡困難重重。另外,死刑犯不引渡的國際慣例,也屢屢令外逃貪官引渡擱淺。為此,我國不得不開展耗時費力的個案談判。據悉,近些年,每年進入高檢院視野的出逃案件為20件至30件,但引渡回國的只有5人左右。
中國目前面臨的這一困境正是世界發展中國家普遍遇到的問題。客觀上,一些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成為外逃腐敗分子的“天堂”。世界銀行及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事處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全球每年跨境流通的因犯罪、腐敗和避稅產生的非法收入高達1萬億至1.6萬億美元。非洲國家25%的國內生產總值因腐敗而流失,而這一問題在世界各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發展中國家的官員每年收取賄賂約計200億至400億美元,約合官方發展援助的20%至40%。
即使只有部分流失資產被追回,也能對嚴重缺乏資金的發展項目提供巨大的支持。據悉,如果追回1億美元資產,可為5000萬至1億人提供治療瘧疾的藥物;或可為25萬家庭通水。
2003年10月,第58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公約》規定,腐敗分子將資產從一個締約國轉移到另一締約國后,資產流出國可以采取多種方法追回資產,要求確立對這些被轉移資產的產權或者所有權。
腐敗的威脅已被世界各國普遍承認,聯合國“追回被竊資產倡議”將有助于《公約》的落實,使被劫掠的國家資產重新回到它們真正的主人手中,從而維護人類社會公平,實現腐敗的徹底清除。(王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