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日電 國務院日前下發了《關于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意見》,《意見》要求,全國主體功能區編制規劃將于9月完成初稿,并開始征求意見。《意見》認為,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有利于打破行政區劃,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績效考評體系。
“全國主體功能區”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所確定的全國國土空間最新布局辦法。根據這一布局,全國國土空間將被統一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大類主體功能區。《意見》稱,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是戰略性、基礎性、約束性的規劃,也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城市規劃等的基本依據。
根據《意見》,四大類功能主體區中的優化開發區域是指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的區域;重點開發區域是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經濟和人口集聚條件較好的區域;限制開發區域是指資源承載能力較弱、大規模集聚經濟和人口條件不夠好并關系到全國或較大區域范圍生態安全的區域;禁止開發區域是指依法設立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域。
而按照這一規劃標準,全國傳統行政區劃界限將被打破,包括各類政策以及考核模式等都將以功能區為單位。
《意見》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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