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疾四 壟斷語境下的“;稹
“地球上最遠的距離不是北極到南極,而是從電信到網通的距離。”這是互聯網上流傳甚廣的一句話。
雖是玩笑話,卻是言必有因。經常上網的人都知道,北方網通的用戶訪問服務器在南方屬于中國電信的網站,或者網民之間傳送文件時,速度奇慢無比;反之,在南方通過中國電信訪問北方網通接入的網站,速度竟然比不過訪問國外的網站。
為什么會這樣?原因就在于,5年前,中國電信、中國網通這兩大固網運營商彼此設限,布下了一個“網絡南北朝”格局。電信占據南方21個省市的電信資源,而網通則據守包括北京在內的北方10個省市的固定電話業務。幾年間,為進入對方領地,電信和網通之間的競爭升級、矛盾升級,設備投資不斷加大,價格戰也屢屢發生。
多年的競爭致使雙方傷亡慘重,誰也沒有撈到大便宜,而手機資費的大幅度降低,又讓移動網絡對固定網絡的替代趨勢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峰,固話運營商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住“勝利果實“,今年3月,兩大運營商決定“孫劉聯手抗曹”,締結了一份互不侵犯的“停火協議”,約定相互停止在非主導區域發展新用戶。
這種有可能導致“南北分治寡頭壟斷”的做法,在消費者中引發了強烈不滿。
5月底,北京師瑞風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方平和福建省委黨校法學部副教授王利平聯名致函信產部,呼吁對電信和網通的“合謀壟斷”進行調查。
兩名法律專家表示,“停火協議”簽署后,固網業務將形成“南北寡頭分治”的局面,這種沒有競爭的格局已經“違背了社會進步必須遵循的基本法則”,會阻礙技術進步,扭曲資源配置,導致價格失真、管理低效、服務品質低下等諸多弊端,而且還違背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電信條例,致使消費者“除了坐受宰割幾乎別無選擇”。
對于兩位學者的指責,兩家電信運營商辯解說,在過去的幾年里,為進入對方領地,電信和網通競爭慘烈,“停火”減少了資源浪費,實現了國有資產的保值。
事實上,我國相關電信法規明確要求互聯互通,實現資源共享,避免重復建設,如果競爭雙方遵循這一準則,就可以避免重復建設現象,從而使國有資產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率的使用。
相關電信分析師指出,市場的強勢利益集團以消除競爭的方式來避免重復建設,不過是變相強化自身壟斷地位、抹殺競爭的借口罷了。一旦競爭的前提和動力不復存在,原本處于競爭狀態的雙方各自安穩地在自己“地盤”中發展,消費者權益和公共利益將很難得到保障。
頑疾五 增值業務混亂不堪
辦假證的、走私黑車的、販賣槍支彈藥的、色情誘惑的……從來沒有一個領域蘊涵如此巨大的增值潛力,從來沒有一個行業如此混亂不堪,從來沒有一種買賣關系如此詭異多變。
不錯,說的正是電信運營商一種眾所周知的增值服務———短信。
數年來,有“拇指經濟”之稱的短信在拯救了電信業的同時,也使手機成為“黃、賭、毒”俱全的平臺。一開始,當發現垃圾短信時,蒙在鼓里的用戶還只會指責無良SP(短信息服務提供商),然而當一批違規SP被打掉后,卻源源不斷地出現了更多垃圾短信時,用戶終于覺得事情不對勁了。
究竟誰為這些現象創造了“溫床”?誰為SP提供了違規捷徑?又是誰默許了短信亂象?仍然是電信運營商。
不良短信泛濫的背后,隱藏著暴利鏈條的驅動作用。從產業角度看,短信產業鏈是一個以商業利益為核心驅動力,以運營商為龍頭建立起來的產業鏈,運營商起著明顯的主導作用,掌控著所有SP的生路和財路,在這個暴利鏈條中,“SP喝點湯,運營商拿大頭”已是彼此間心照不宣的秘密,在這種利益默許下,短信欺詐、強迫訂制、默認消費……一個接一個的陷阱開始出現。
前段時間傳得沸沸揚揚的中國電信互聯星空“涉黃”事件,正是固網增值業務里藏污納垢的表現之一。
據了解,目前,我國對手機短信、寬帶電影等增值業務的監管,主要依賴于運營商通過設置關鍵詞的技術手段予以監測和過濾,至于其他短信,雖然可能含有不健康的內容,但如果不是個人用戶重復發送百次以上或群發萬條以上,都會被放行。
以黃色短信為例,由于對短信的過濾尚沒有科學的標準,只能由運營商自己掌握,所以當有些內容提供商“打擦邊球”發一些色情內容時,或者設下陷阱強制訂閱時,運營商經常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無疑是在縱容違規SP的行為。而運營商們對自己的失職,始終以被害者和上當者的面目出現,稱:因為沒有打開看每個短信的權利,所以社會不能將有效監管的職責強加到運營商身上。
信產部的一份《關于進一步加強移動通信網絡不良信息傳播治理的通知》中,將運營商的失職歸納為:為無相應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者提供接入服務;沒有對所接入的信息服務業務事先進行信息內容審核;對發現含有或用挑逗性語言散布國家明令禁止內容的信息沒有立即停止接入和傳輸,更沒有嚴肅處理;缺乏對所接入和傳輸的文字、聲音、圖像和視頻等信息的日常動態撥測和實時監測;利用業務收費渠道為違法犯罪行為代理收費。
如今,在相關管理部門發起了數次整頓增值業務專項行動、加大對運營商的懲治力度后,用戶能很明顯地發現,比起垃圾短信泛濫最嚴重的時期,現在的短信內容已經“循規蹈矩”了很多。
然而,短暫的收斂并不意味著反垃圾短信之戰已取得了勝利。業內人士稱,只有運營商有效執行相關規定,加大對垃圾短信制造者的封殺力度,短信環境才會得到凈化;只有運營商以廣大社會公眾的利益為前提,比一般的商業企業承擔起更大的社會責任,SP的投機行為才會被遏制,短信收費就不會不明不白,各種增值業務的亂象才會在最大程度上得以根治。
頑疾六 霸王條款根難除
“霸王條款”、“霸王行徑”,大凡這些民間獨創的、具有強烈感情色彩的詞語出現,電信就基本上擺脫不了干系。
由于電信行業的壟斷特質和強勢地位、信息不對稱、經濟力量不對稱等原因,經營者在合同條款擬定中、服務過程中加入了很多不公平、不合理的內容。月租費就是其中最不合理的收費之一,也是多年來電信業里說得最多但絲毫沒見改動的一項。
電信運營商給出的理由是:如果取消月租費,電信運營商就沒有錢來維護設備和線路;收取月租費是國際慣例。
要和“國際慣例接軌”,能占幾分理姑且不論,單看“維護設備”的解釋倒貌似有理,然而細想,除了電信系統需要設備維護,水、電、氣,哪個公用設施企業不需要?為何人家從沒收取月租費?再者,當年消費者裝電話的時候,已經向電信部門交納了用于“電信基礎建設”的電話初裝費,甚至包括安裝電話的材料費,如今,用消費者的“初裝費”建設的電信網絡日臻完善,營運成本也大大降低,卻還月月向消費者收租金———運營商給出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腳。
除收取月租費等顯而易見的“霸王行徑”外,一些藏身于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條款”,也成了電信運營商轉嫁經營風險、限制消費者變更權利和免除法律責任的慣用套路。
比如,某些地方的運營商規定,ADSL申請的包年業務在一年之內不能轉移,或者對突然斷網使寬帶用戶蒙受損失不負任何責任,“免費業務”試用期滿如用戶不主動取消就默認繼續使用、不在指定網點更換機型給予話費清零和拆機……
雖然近兩年個人“單挑”電信“霸王條款”的案例時有出現,一些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條款也被撤銷了,然而從電信業發展的全局看,這些只是邊邊角角的修補。業內人士認為,要從根本上推動電信業前進并且保障用戶利益,最大程度上防止“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利益,恐怕只有在政府制定嚴格管理規則的前提下,對其既有相關管理體制作出重構,引入更多的競爭力量,從商業競爭機制上瓦解其“一家獨大”的局面,同時加強行業監管,提高運營商采用“霸王合同”的機會成本,一經申訴舉報即重罰。
盡管我國電信業經歷了如此多的曲折、蹉跎、詬病,但幾乎所有的電信專家都一致認為,一個全面開放的電信市場的最終建立,只是時間問題。這也意味著,從長遠來看,對于今天幾大頑疾折磨下“忍辱負重”的電信消費者而言,那些本應屬于他們的市場權利,那些被壟斷企業粗暴拒絕的意愿呼聲,甚至在每一輪失利的較量中被壓抑的情感,最終都將在一個全面開放的市場中一一兌現。
不過,這個過程注定是艱難而漫長的。(王曉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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