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鎮人均純收入僅1000余元,年財政收入100余萬元,竟然東挪西湊400多萬元,修建豪華辦公樓;某街道辦事處利用搬遷之機,耗資數百萬元修建辦公樓,僅裝修就花了200多萬元……重慶市有26個黨政機關辦公樓項目存在違規問題。市紀委表示,要堅決查處,決不姑息遷就(《重慶商報》7月17日)。
國家七部委清查“豪華衙門”大限(6月20日)已過去將近一個月了,但迄今為止,通過媒體公布清查結果的省市非常少見。重慶的做法值得肯定,但不知何故,此次被清查出來的26個“豪華衙門”,見諸報端時并未讓其逐一“亮相”,其中兩個典型案例也僅僅是點到“某鎮”、“某街道辦事處”為止。究竟是當地媒體不敢得罪基層政府?還是市紀委因“工作需要”,暫不交底?估計后者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既然公開宣稱,對違規修建“豪華衙門”要堅決查處,那為什么連是哪些黨政機關盛行奢華、鋪張之風都不敢點名呢?據我判斷,只能有兩種可能:一是不少“豪華衙門”當初修建是經過相關領導同意的,如果對違規機關“點名道姓”,一旦引發公眾追問,有關領導會下不了臺;二是部分“豪華衙門”在征地、立項、資金籌措等方面都是按程序“走”的,如果將違規建設單位公之于眾,勢必會使國土、規劃、發改委等部門陷入窘境。這樣一權衡,當然還是打“啞謎”為好。
清查“豪華衙門”是一項反腐倡廉的“民心工程”,公眾對此寄予較高的期待。無論是從憲政角度而言,還是從推行政務公開層面來說,公眾對清查工作都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如果地方紀委強調堅決查處“豪華衙門”,卻又不愿披露個中詳情,就很有可能在坊間引發種種猜測與議論;而且,某些修建“豪華衙門”的決策者還可能因此喪失起碼的違規羞恥感,甚至對社會輿論失去應有的敬畏。倘若監管部門有意或無意地為官者諱,也許過不了多久,其中一些人完全可能干出比修建“豪華衙門”更加勞民傷財的丑事來!(徐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