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3日電 進入盛夏之際,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的通知》,其中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內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除醫院等特殊單位以及在生產工藝上對溫度有特定要求并經批準的用戶之外,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于20攝氏度。
國務院辦公廳指出,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空調已比較普遍地應用于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在改善人們生產生活條件的同時,也消耗了大量電能。多年以來,中國公共建筑的空調管理比較粗放,空調溫度設置不盡合理,導致能效不高,造成能源資源浪費,增加了環境壓力,與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目標不相適應。
這一《通知》說,中國人口多、底子薄,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任務十分艱巨,目前節能減排的形勢十分嚴峻。今年夏季用電高峰即將來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一定要提高認識,提前謀劃,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空調節能工作。
該《通知》要求,一般情況下,空調運行期間禁止開窗。各地可在確保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根據當地氣候條件等實際情況,進一步制訂具體的控制標準。
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各級國家機關要帶頭厲行節約,嚴格執行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發揮表率作用。
《通知》亦要求嚴格執行空調能效標識制度,嚴禁不合格的高耗能空調進入市場。加強對空調的節能診斷,并要改進空調的運行管理,加強保養維護,定期清洗,充分利用室外新風。
《通知》說,嚴格實施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是完成節能減排任務的一項重要措施,要納入節能減排工作目標責任體系,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相關規定和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亦指出,要大力倡導家庭合理控制空調溫度,使之成為每一位公民的自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