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昨日公布《群眾舉報涉爆涉槍違法犯罪獎勵標準》(簡稱“標準”)稱,在治爆緝槍專項行動中,有重大貢獻的舉報人員最高獎勵為1萬元。
根據(jù)“標準”,群眾舉報線索收繳軍用槍1支,民用槍或者火藥槍、仿制槍、自制槍、改制槍2支,仿真槍10支或者軍用子彈10發(fā)、民用子彈100發(fā)以上的,視情況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
“標準”還顯示,根據(jù)群眾舉報線索,收繳炸藥1000克或者黑火藥、煙火劑3000克,雷管30枚,導(dǎo)火索、導(dǎo)爆索、導(dǎo)爆管30米或者手榴彈、地雷1枚以上的,視情況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
此外,根據(jù)群眾舉報線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shù)壬姹鏄尠讣⒀追蹤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窩點的,視情況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獎勵。
“去年的治爆緝槍,光1萬元的最高獎勵我們就獎了13個!惫膊恐伟补芾砭指本珠L閆正斌說,去年共有225名舉報有功人員分享了61.4萬元的獎金。此外,公安機關(guān)還監(jiān)控試圖在青海等地購買槍支的“尋槍”人員,并將他們的信息傳給所在地公安機關(guān)進行排查。(記者張?zh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