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百萬元重獎環保功臣的新聞一公布就掀起軒然大波。
不少人質疑:官員治理環境是本職工作,為什么要進行獎勵?為什么處罰的時候只處罰二三把手,獎勵的時候卻獎勵“一把手”?甚至,國家人事部公務員制度研究室主任也發表意見,反對重獎公務員。
其實,這是一條一見報就被誤讀的新聞。
山西省環保局有關官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他們從未說將給環保摘“黑帽子”的行政“一把手”個人百萬元重獎,更沒有說某位市長已獲百萬元大獎。
今年3月,山西省環保局局長劉向東向省政府提議,對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的城市進行重獎。于幼軍省長表示同意,并建議要將獎金落實在相關個人頭上。這里的“個人”包括“一把手”,也有普通的公務員,甚至包括企業家和普通工人。
據介紹,山西省環保局和省財政廳聯合草擬的獎勵辦法規定,獎勵對象將以個人為主,主要為各環保重點城市的地市、縣(市、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環保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相關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重點城市中對改善當地環境有突出貢獻的企業領導及有關人員。
對于為什么要獎勵“一把手”,山西省省長于幼軍近日在“第二屆網絡媒體山西行”記者招待會上回應說,山西的環境污染是比較嚴重的,治理污染的各項措施將逐步推開,獎懲是其中的一個措施。處罰、獎勵都很明確,并不是處罰副職,獎勵一把手,在煤礦方面獎懲體現的更明顯,區長、縣長,正職的都已經撤職了好幾個。
于幼軍指出,環境治理是一個最艱難、最繁重的工作。現階段,治理污染、炸煙囪、關閉污染企業等工作,很多都是市委書記、市長、縣委書記、縣長到第一線帶著執法隊在干,他們在第一線操作、執行的難度和阻力可想而知,甚至還要冒著個人生命危險,已經有在執法過程中被打的情況,所以環保工作抓好了,給他們重獎也是應該的。
根據山西省環保局和省財政廳草擬的獎勵辦法:列入國家考核的,退出全國污染最嚴重城市前5名的獎100萬元,位次前移10位的,獎勵200萬元;山西省考核的11個重點城市及縣(市、區),退出全省污染最嚴重城市前5名的獎100萬元,位次前移10位的獎勵200萬元。
目前,山西有太原、大同、陽泉、長治、臨汾5個城市列入國家環保總局監控的113個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空氣綜合污染指數排名。在去年的排名中,臨汾市由過去的全國倒數第一變為倒數第二,甩掉了全國污染倒數第一的“黑帽子”;陽泉市由倒數第二前移為倒數第八。根據這項草擬的規定,陽泉市將成為第一個獲得百萬元環保大獎的城市。山西省省長于幼軍也在多個場合表示,要重獎陽泉市100萬元。
不過,陽泉市目前還沒有拿到這筆獎金。“獎勵辦法尚未正式出臺,該辦法要經山西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才能公布。”山西省環保局官員稱,“當然,陽泉市拿這100萬元是板上釘釘的事,為環保作出貢獻的‘個人’將分享這筆獎金。”(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