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溫哥華二月二十二日電 題:高山會不會成為賴昌星第二?
作者 呂振亞 黃運榮
自從加拿大官方公開曝光對隱身溫哥華長達二年之久的中國外逃巨貪高山采取拘留措施后,三四天來此間英文華文媒體關注的焦點近乎一致,那就是高山會不會成為賴昌星第二?加拿大會不會成了庇護中國貪官的“天堂”?
被中國指控涉及詐騙數(shù)額達十億元的前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主任高山,上周五(十六日)剛被加移民當局和皇家騎警以提供虛假移民申請資料為由拘捕,但在今天上午舉行的相關聆訊中,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裁判官泰斯萊作出裁決,暫時有條件釋放高山,并決定三月六日就是否取消高山一家移民資格進行聆訊,以確定高山一家移民加國取得永久居民資格是否合法。
輿論認為,移民資格聆訊將是高山最終會否被遣返回中國受審的重要一環(huán)。但此間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采訪時分析了高山案進入司法程序后可能帶來的問題。
首先,對不少人質疑加拿大會否成為庇護中國貪官的“天堂”?加拿大移民律師公會專業(yè)會員錢路律師認為,加拿大的司法制度和社會輿論都是明確反對這一觀點的。他分析說,早在十多年前,加拿大聯(lián)邦最高法院法官在審理一宗涉及美國的案件時就曾作過明確的表述:加拿大不是任何犯罪分子的天堂。
錢路律師表示,在加拿大司法界,這個立場是非常清晰的,就是不愿意加拿大成為其它國家和地區(qū)經濟罪犯的庇護所。不過,錢律師承認,加拿大表面公正、事實不公正的案件也是舉不勝舉的。
高山案進入司法程序后可能會拖多久?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裁判官泰斯萊今天在庭上表示,即使是馬上展開遣返程序,從今天到送走高山也得耗上十八個月時間。
一直關注賴昌星案的溫哥華著名華人移民律師王仁鐸認為,三月六日的聆訊,加移民部將會指控高山在移民申請時有誤導成份,裁判官推翻這種指控的可能性很小。根據(jù)加拿大皇家騎警提供的證詞,高山自一九九一年開始即在中國銀行工作,但在移民申請表上沒有填寫在中國銀行的工作經歷。對此,錢路律師表示,《加拿大移民法》規(guī)定,如果有人在申請移民時對自己數(shù)據(jù)的不準確陳述誤導移民官作出決定,移民部可以吊銷其移民資格。
王仁鐸同時分析說,即使加移民部對高山一家的指控成立,他們仍可向移民暨難民局下屬的移民上訴部門上訴;若被駁回,還能繼續(xù)到聯(lián)邦法院進行上訴,上訴失敗后需進行遣返前的風險評估。這個過程不會太快,估計需時五年。
高山案連日來還牽動了加拿大華社的注意力。中國大專院校校友會會長龐永秀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先前有賴昌星案纏訟多年迄今仍未遣返,現(xiàn)在又發(fā)生像高山這類涉嫌卷款貪污者企圖滯留,這些人都想鉆移民法規(guī)漏洞,逃避中國司法制裁。她認為,加國移民法規(guī)讓有心人利用加拿大做為避罪的天堂,希望有關當局不要將此案又淪為政治化的“皮球”。
溫哥華知名時事評論員丁果認為,中國貪官高山不應成為另一個賴昌星。他說,中加雖然還沒有引渡協(xié)議,但加政府要有魄力與北京進行協(xié)商,早日把高山引渡回去,接受法律制裁。這樣做,既符合國際原則,也會受到中國人民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