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4日電 國家審計署23日發布了2006年第6審計結果公告,發現個別地方由于社保險基金管理混亂,造成損失,有些行業主管部門存在截留社保費的問題。審計公告對下面的單位進行了點名:
河南新密市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637萬元存入兩家城市信用社,由于2002年11月信用社撤銷,資金面臨損失。
寧夏石嘴山市醫保中心自2000年以來,會計資料管理混亂,賬目不全,部分憑證缺失,該中心主任和財務科長采取截留銀行承兌匯票的手法,將某企業交給醫保中心的3190萬元醫療保險費轉移到其親戚、朋友名下。
貴州銅仁地區社保局原負責人為獲取個人利益,未將本應用于彌補破產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參保資金缺口的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而是存入該局在市農行開設的賬戶,并將其中的1350萬元委托證券公司理財,至審計時僅收回本金700萬元,其余650萬元因該證券公司破產,資金難以收回。目前,涉嫌刑事犯罪的已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另外,審計還發現,有些行業主管部門存在截留社保費的問題。如建行貴州省分行與工行貴州省分行少申報繳費基數,在征得貴州省社保局的同意后,對已提取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6422.64萬元予以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