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
應立法明確區域聯防聯控
環境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教授接受法晚記者專訪時表示,多地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及大氣污染防治的具體目標,是督促政府履職的一個非常好的手段。
王教授認為,現在公布的一些目標,都要比原來提高好多。比如說,北京市往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只提到主要監測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而且其下降比例只有2%至3%左右。而今年提出的PM2.5下降5%比例之高,強度前所未有。
針對今天北京市人代會表決通過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王教授認為,地方立法能夠確保大氣污染治理盡快進行和開展的重要方面,為地方大氣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律保障。北京市的立法情況對其他地區來說,具有帶頭、示范的作用,各地可能也會參照北京的執行約束,從法律層面上加強對降低PM2.5濃度的要求。
王教授認為,雖然多地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區域聯防聯控,但基于立法缺乏對聯防聯控的詳細規定,目前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仍然處于條塊分割的狀況,還未能形成一個有效的運轉機制,所以一系列聯防聯控的具體措施還難以實行。
“《大氣污染防治法》在修改時應該明確跨行政區的大氣污染防治,不同區域應該根據地域的不同情況采取措施。同時,在《大氣污染防治法》提供相應立法根據的前提下,應該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王教授表示。(記者 李文姬 王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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