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加強污染治理為著力點,切實提高生態環境質量和水平
當前,大氣、水和土壤等突出的污染問題已經到了不治不行、刻不容緩的地步,必須重點突出、重拳出擊、重典治污、力求實效。
一是堅決治理大氣污染。黨中央、國務院把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著力點,作為建設生態文明的具體行動,及時研究出臺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提出經過5年努力,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力爭再用5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全國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是全國大氣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國務院專門部署這一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出的治理措施更嚴、政策力度更大、目標設置更高,并與六個省區市政府簽訂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中央重要決策部署,積極落實各項政策措施,把環境治理同經濟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同創新驅動發展結合起來,突出抓好重污染城市治理、能源結構調整、機動車污染減排、高污染行業及重點企業治理、冬季采暖期污染管控等重點工作,努力走出一條以治理污染促進科學發展、轉型升級、民生改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的新路子。要密切跟蹤《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執行情況,督促各地落實目標責任,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全力以赴打好這場攻堅戰和持久戰。當前有關部門和地區要加強協調聯動,特別是北方地區要做好應對冬季極端污染天氣的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總之,我們要下大決心,盡最大力氣,狠抓落實,讓人民群眾看到變化、見到成效。
二是大力治理水污染。我國不僅存在資源型缺水、工程型缺水,而且污染型缺水也較嚴重。要加強飲用水保護,全面排查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準保護區及上游地區的污染源,強力推進水源地環境整治和恢復,不斷改善飲用水水質。要積極修復地下水,劃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區、防控區和一般保護區,強化源頭治理、末端修復。大力治理地表水,進一步提高生活污水的處理能力和工業污水的排放標準,對企業污水超標排放“零容忍”,繼續加強對重點水域、重點流域綜合治理。
三是加緊治理土壤污染。土壤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要著力控制污染源,嚴格執行高毒、高殘留農藥使用的管理規定,在抓好現有重污染企業達標排放的同時,對土壤環境保護優先區域實行更加嚴格的環境準入標準,禁止新建有色金屬、化工醫藥、鉛蓄電池制造等項目。要強化重點區域土壤污染治理,搞好土壤污染環境風險管理,經評估認定對人體健康有影響的污染地塊要及時治理,防止污染擴散。調整嚴重污染耕地用途,有序實現耕地休養生息。
四是切實保護生態系統。良好美麗、功能強大的自然生態系統是生態文明的重要標志。要在重要生態功能區、陸地和海洋生態環境敏感區、脆弱區劃定并嚴守生態紅線,下決心退出一部分人口和產業,降低經濟活動強度。要大力構建以青藏高原生態屏障、黃土高原—川滇生態屏障、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和南方丘陵山地帶為主體的“兩屏三帶”生態安全屏障,穩定和擴大退耕還林、退牧還草范圍,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以及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工程,逐步恢復生態系統。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最大限度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五是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我國已經向世界承諾,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13億立方米。我們必須抓緊研究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長遠規劃,狠抓任務落實,確保如期兌現承諾。同時,要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積極參與推動建立公平合理的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制度。
(五)以健全法律法規、創新體制機制為核心,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建設生態文明,是一場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的革命性變革,必須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一是進一步健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律法規。要加快“立改廢”進程,盡快完善生態環境、土地、礦產、森林、草原等方面保護和管理的法律制度,全面清理修訂現有法律法規中與生態文明建設要求不一致的內容,研究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土壤污染防治、核安全等法律法規。與此同時,要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提高執法工作的權威性。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進一步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管理必須有標準。要按照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將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指標全面納入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考核評價體系并加大權重。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要對已有的自然資源和生態保護、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審查、土地和水資源管理等制度規定,進行全面修訂完善。要加強監督、嚴格獎懲,使各項制度成為硬約束。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三是進一步健全市場體制機制和經濟政策。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堅持使用資源付費和誰污染環境、誰破壞生態誰付費原則,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堅持誰受益、誰補償原則,完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地區間建立橫向生態補償制度。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六)以促進綠色、低碳消費為重點,加快形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生態文明建設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良好的生態環境也為全社會所共享。必須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樹立生態理念、生態道德,構建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把生態文明建設牢固建立在公眾思想自覺、行動自覺的基礎之上,形成生態文明建設人人有責、生態文明規定人人遵守的良好風尚。
一是加快培養生態文明意識。公眾的生態文明意識提高了,也就有了參與的動力和積極性,但意識的培養并非一朝一夕,需要長期的教育引導。要建立制度化、系統化、大眾化的生態文明教育體系,做好國情認知教育,普及環境科學和環境法律知識,大力宣傳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危害性,讓群眾認識到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緊迫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充分理解和支持生態文明建設,為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奠定廣泛、堅實的社會基礎。要努力使生態文明成為主流價值觀并在全社會普及,通過讓生態文明知識理念進課本、進課堂、進校園,提高青少年對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重要性認識,樹立正確的生態價值觀和道德觀。
二是積極倡導綠色生活方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必須改變不合理的消費方式。當前,要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為契機,堅決反對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引導居民合理適度消費,鼓勵購買綠色低碳產品,使用環保可循環利用產品,深入開展反食品浪費等行動,使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
三是有效發揮公眾監督作用。公眾對生態環境的監督最直接、最有效。要主動及時公開環境信息,提高透明度,更好落實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積極發揮新聞媒體和民間組織作用,自覺接受輿論和社會監督。
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利在千秋,關系到中華民族生存發展和偉大復興,任務艱巨繁重而又光榮。“鍥而不舍,金石可鏤。”我們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建設美麗中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奮斗! 張高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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