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17畝的糖渣堆,以及附近河溝內褐色的污水,將樂陵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的一、二把手“拽”入尷尬境地,當地檢方以環境監管失職罪對張國雙、董艷霞提起公訴,后法院作出有罪判決,但免除兩人刑事處罰。至今,張國雙、董艷霞一直留任原職,樂陵市環保局稱:這一大幫人,還指望著那邊收費。沒了她們,咱們整個局都癱瘓了。(11月29日《山東商報》)
監察大隊的一、二把手被法院判以環境監管失職罪,卻因“罰款得力”被單位繼續留用,這不禁讓人擔憂環境監督的力度。以罰款“喂養”環保局的百余號人,很容易造成對污染企業的縱容,因為污染企業一旦都關停,環保局也就沒有了口糧。民眾要問,難道環保局和污染企業吃一鍋的飯?
環保局坐等罰款,而污染企業創造產值,這兩者皆能得利,可山變黑了、水變污了,老百姓卻倒了大霉。想問問,環保局拿的是財政撥款,可為何還讓污染企業養活?如果沒有人頭撥款,為環保局發工資的財政資金又用到哪里去了?而罰款直接能進單位個人的腰包,又是遵從了什么樣的程序?
管理者同是受益者,往往考慮的并非如何管理好被管理者,而是如何使自己獲利。以監管污染企業為例,若不是企業過于“囂張”,充當受益者的環保部門定不會關停企業,畢竟污染企業是環保部門的“口糧”,斷了糧豈不是要餓死?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環保部門的如意算盤打的越充分,環境保護之路也就越艱難。
正是環保監管部門與污染企業形成了共同體,“罰款干將”才不可或缺,再者說,若兩個隊長都去職了,污染企業不買賬怎么辦?環保局之所以如此器重兩位隊長,從根本上說,與環保局弱勢的地位有關。長期以來,一些基層政府地方保護主義思想嚴重,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經濟增長,為招商引資不惜制定犧牲環境的“土政策”,對環境保護的投入卻嚴重不足,這使得一些地方環保部門成為空架子,甚至不少基層環保部門就根本沒有關停污染企業的“權力”。
現如今,政府對環保事業越發重視,百姓對優美環境的期望值越高,原國家環保局也經歷了國家環保總局、環保部兩次升格,但在基層,法律授予環保部門的檢查權仍舊遭遇尷尬,懲罰力度遠低于企業的違法成本,責令企業停產或限產治理等建議往往又不被地方政府采納和批準,且仍是在地方政府的命令下運行。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地方環保部門對污染企業難有“大作為”也很“正!保踔廉惢癁椤耙粤P養人”,為地方財政減負!其實,以罰養人并非樂陵市環保局的獨創,它裸露出環保監管之短,值得警醒和反思。
張軍興(媒體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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