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迅速有效開展恢復重建各項工作,吉林省人民政府日前下發了《關于水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正式公布了吉林省水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時間表。
在《意見》公布的今年的工作任務中,包括全面完成城鄉受災群眾居住安置,基本完成教育、衛生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修復和重建,完成重點基礎設施搶修、盡快開展水毀耕地的復墾整理、基本恢復市政設施主體功能、基本完成商業網點建設、基本恢復農業生產條件、受災企業基本恢復生產和積極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工作等九項任務。
《意見》提出,水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民生放在優先位置,充分整合各種資源,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迅速開展抗災自救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確保入冬前所有受災群眾都能有房住、溫暖過冬;確保農村倒塌房屋入冬前完成重建;確保災區孩子有學上;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有保障;確保災后工農業生產盡快恢復。
據吉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省民政廳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該省入汛以來至8月10日,受災人口625.3萬人,緊急轉移安置人口201.2萬人,倒塌房屋11.8萬戶,損壞房屋30.1萬戶,死亡人口86人,失蹤人口63人,直接經濟損失499.84億元。(記者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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